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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办法(4)
(七)天然气基础设施运营企业:是指利用天然气基础设施提供天然气运输、储存、气化、液化和压缩等服务的企业。
(八)城镇天然气经营企业:是指依法取得燃气经营许可,通过城镇天然气供气设施向终端用户输送、销售天然气的企业。
(九)天然气用户:是指通过天然气基础设施向天然气销售企业购买天然气的单位,包括城镇天然气经营企业和以天然气为工业生产原料使用的用户等,但不包括城镇天然气经营企业供应的终端用户。
(十)调峰:是指为解决天然气基础设施均匀供气与天然气用户不均匀用气的矛盾,采取的既保证用户的用气需求,又保证天然气基础设施安全平稳经济运行的供用气调度管理措施。
(十一)应急:是指应对处置突然发生的天然气中断或者严重失衡等事态的经济行动及措施。如发生进口天然气供应中断或者大幅度减少,国内天然气产量锐减,天然气基础设施事故,异常低温天气,以及其它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造成天然气供应异常时采取的紧急处置行动。
(十二)可中断用户:是指根据供气合同的约定,在用气高峰时段或者发生应急状况时,经过必要的通知程序,可以对其减少供气或者暂时停止供气的天然气用户。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在本办法规定范围内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关实施细则。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4年4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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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天然气购销合同(标准文本)》的通知 / 国家能源局(2014-2-25)
·关于调整进口天然气税收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2013-11-7)
·交通运输部关于国内液化天然气船舶运输市场准入政策的公告 / 交通运输部 (2013-9-30)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天然气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2-10-22)
·天然气利用政策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2-10-14)
·废止11项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编号和名称 / 国家能源局(2012-6-21)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0-6-25)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规范煤制天然气产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0-6-2)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保障天然气稳定供应长效机制若干意见的通知 / 国务院办公厅(2014-4-14)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推进储气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4-4-5)
·关于调整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有关政策的通知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2014-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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