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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辽河保护区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我部组织编制了《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参照执行。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应急办张龙毛剑英

  电话:(010)6655698966556461

  传真:(010)66556988

  附件: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
http://www.mep.gov.cn/gkml/hbb/bgt/201404/W020140415543139322805.pdf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4年4月3日


相关法规:
·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 / 环境保护部(2014-12-19)
·关于印发《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环境损害评估推荐方法》的通知 /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4-12-31)
·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环境保护部(2015-1-8)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 国务院办公厅(2014-12-29)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 / 环境保护部(2015-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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