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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2014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2)

  (四)加强普通高中招生及收费行为监管

  各地要尽快出台普通高中生均财政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合理制定普通高中学费标准,为普通高中教育健康发展提供保障。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政策,进一步压缩“三限”招生比例。2014年,每所学校招收择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不含择校生数)的10%,为全面取消普通高中择校生打下坚实基础。严禁在择校生外以借读生、自费生、复读生等名义高收费招收学生。

  加强普通高中涉外办学收费行为监管。普通高中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机构,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经教育部备案;其收费项目和标准按照《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公办普通高中单方面引进国际课程,以课程改革实验班等名义举办“国际班”“国际部”的,所需费用纳入学校办学经费成本核算,不得向学生收取额外费用。

  (五)规范普通高等学校收费行为

  各地要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因地制宜建立健全高等学校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落实和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建立合理的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机制。在调整高校收费标准时,要综合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居民经济承受能力等,认真履行成本监审、听证、公示等程序,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学费占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比例最高不得超过25%的规定。各省(区、市)要规范民办高校的收费标准,民办高校收费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对于违反国家规定调整收费标准,或因程序不规范、信息不公开等因素引起严重社会影响和后果的,将对有关责任部门进行严肃问责。

  要认真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出台研究生教育收费政策。研究生培养单位必须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和收费标准,切实落实《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和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管理工作的意见》(学位〔2013〕36号)要求,不得举办课程进修班,经批准在办的课程进修班不得再行招收新学员,待已招收学员完成全部课程学习后即行终止。

  (六)加强对民生工程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各地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对民生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的要求,重点加强对义务教育经费保障、中职学生资助、营养改善计划等涉及教育的民生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各级教育、财政等部门要加强财务管理,坚持阳光操作,开展督导评估;审计部门要强化审计监督,保证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运用信息技术加强受助学生信息管理,加快建设涵盖学前至研究生的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与各级各类学生学籍信息库有效对接。以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建设为契机,集中开展受助学生信息专项清理核查,把民生资金真正惠及急需资助的困难群体。加大对民生资金使用过程中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虚报套取、克扣冒领、贪污挪用、延缓发放等行为,要从严查处、严肃问责、公开通报。

  (七)进一步清理规范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各地要严格落实国家对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管理规定,严禁越权设立教育收费项目,严禁违规制定收费标准。各地现行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与国家教育收费政策不一致的,应尽快废止或修订,清理后保留的收费项目、标准及依据要主动向社会公示,通过发放收费政策一览表、宣传手册等方式,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要严格各级各类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审批,禁止将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不得将图书馆查询和电子阅览费、午休管理服务费、课后看护费、自行车看管费等作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治理工作责任落实机制。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完善治理工作责任制,健全责任落实和倒查追责的有效机制,把治理工作责任层层落实到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业务主管部门要承担起治理工作的主体责任,加强职责范围内工作的监管。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负起监督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和组织协调,督促业务主管部门及时纠正教育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定期会商、信息发布、督查督办、公开通报及约谈机制,形成责任明晰、协作联动、互相促进的治理工作格局。

  (二)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教育乱收费行为。要继续保持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高压态势,把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作为各级政府教育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要抓住春季和秋季开学时收费的“高峰期”和乱收费的“多发期”,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严肃追究责任,督促整改到位。各级治理部门要高度重视信访办理工作,对群众反映的每一件举报都要落实查办和督办责任。要加大对重点信访举报的直查直办力度,一经查实,除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外,要指名道姓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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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2013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 / 教育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7-11)
·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2012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 / 教育部 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2012-4-25)
·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2011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 / 教育部 国务院纠风办 监察部等(2011-4-7)
·关于印发《中央单位教育收费收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财政部(2010-9-26)
·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 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2006-5-12)
·关于2015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 / 财政部 教育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2015-6-3)
·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2016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 / 教育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5-12)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 / 教育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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