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监管监察档案工作的意见(2)
(九)创新服务形式,强化服务功能。注重加强对档案信息的分析研究,主动开发档案资源,积极提供档案信息服务,通过编制出版刊物、开展宣传活动等多种形式,在宣传安全生产工作和事故警示教育等方面充分发挥档案的价值,努力形成有质量的档案加工产品。
(十)加强档案安全保密工作。注重档案安全制度建设,强化落实档案安全责任。在档案馆数据信息交互平台存储利用数据,应严格遵守等级保护的要求和相关规定。建立健全档案安全应急处置协调机制,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培训和演练。定期组织开展档案安全专项检查,从本单位基础设施、制度保障、技术支持、人员配备等方面入手,明确档案安全防范重点,打造切实可行的档案安全保障体系,杜绝档案损毁和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四、加大对档案工作的支持保障力度
(十一)加强对档案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档案费用保障机制。各单位要将档案工作纳入本单位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列入工作考核检查的内容。分管领导要定期听取档案部门工作汇报,及时研究并协调解决档案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安排档案工作所需经费,为档案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的保障。
(十二)加强档案干部队伍建设。各单位要配备专(兼)职档案工作人员,把档案干部培训、交流、使用列入干部培养和选拔任用统一规划、统筹安排,为档案干部学习培训、下基层挂职锻炼、交流任职等创造条件,不断提高档案干部队伍综合素质。要关心档案干部成长,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各种实际困难和后顾之忧,保持档案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推动档案事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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