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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关于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通知(3)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高校要充分认识促进大学生创业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加大人力、财力投入,为本计划实施提供有力保障。要结合实际制订贯彻落实方案,明确目标和进度指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责任分工和完成期限,对本计划的实施做出具体安排。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牢固树立全局意识,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确保本计划顺利实施。

(二)加强绩效考核

要把本计划落实与执行情况作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以既定目标、进度、任务是否完成,政策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创业大学生是否得到支持帮助为考核重点,定期对相关部门、单位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并通报有关方面,接受监督质询,不断推进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舆论宣传

对党和政府鼓励支持大学生创业的政策措施,本计划执行过程中取得的进展、成效、经验和工作创新,以及创业大学生自强不息、勇于创业的典型事迹,各地要通过大众传媒予以广泛宣传,以加强对社会舆论的正面引导,努力营造鼓励创新、崇尚创业、褒奖成功、宽容失败的社会氛围。

各地贯彻落实情况请及时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

教育部

科学技术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共青团中央

201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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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关于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通知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0-5-4)
·关于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问题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人力资源...(2014-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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