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长江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4)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本工作方案的分工要求,将涉及本部门的工作进一步分解和细化,抓紧制定具体落实措施,确保完成各项任务。各有关省市人民政府要加强对贯彻实施本工作方案的组织领导,统筹落实分工任务,推进保障体系建设取得实效。
(二)建立协调机制,齐抓共管。交通运输部要牵头做好落实本工作方案的协调工作,及时汇总报告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各有关部门和地方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沿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并充分发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联席会议作用,加强全过程安全监管及应急联动,实现长江危险化学品运输平稳安全有序,保障沿江居民饮用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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