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图书馆>>新法规速递>>正文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3)

  小企业编制的会计报表可以不包括现金流量表。

  第四十五条 资产负债表是指反映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的会计报表。

  第四十六条 利润表是指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的会计报表。

  第四十七条 现金流量表是指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和流出的会计报表。

  第四十八条 附注是指对在会计报表中列示项目所作的进一步说明,以及对未能在这些报表中列示项目的说明等。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四十九条 本准则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第五十条 本准则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总共3页  [1] [2] 3 
上一页  

相关法规:
·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 / 财政部(2014-7-23)
·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通知 / 财政部(2014-6-20)
·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通知 / 财政部(2014-3-14)
·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 / 财政部(2014-3-13)
·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的通知 / 财政部(2014-2-17)
·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通知 / 财政部(2014-2-17)
·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编报规则》的通知 / 财政部(2013-5-29)
·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的通知 / 财政部(2012-11-5)
·关于贯彻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指导意见 /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2011-10-26)
·关于全面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 财政部(2014-10-27)
·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 财政部(2015-10-23)
·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7号》的通知 / 财政部(2015-11-4)
===============================
声明:本法规由《法律图书馆》网站
(http://www.law-lib.com)免费提供.
仅供学术研究参考使用,
请与正式出版物或发文原件核对后使用。
===============================
手机法律图书馆>>导航>>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