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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2)

  (五)提供资金保障。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资金在现有养老支出预算安排中统筹考虑。对于新增的养老服务内容,地方各级财政要在科学测算养老服务项目和补助标准基础上,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六)健全监管机制。各地要加强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监督管理,完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体系,要严格遵守相关财政财务管理规定,确保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不得截留、挪用和滞留。购买主体要严格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操作规程,公平、公正、公开选择承接主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按规定公开购买服务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承接主体应健全财务制度,严格按照服务合同履行服务任务,保障服务数量、质量和效果。服务完成后,购买主体应委托第三方独立审计机构对金额较大、服务对象较多的项目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七)加强绩效评价。各地要建立健全由购买主体、养老服务对象以及第三方组成的综合评审机制,加强购买养老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在绩效评价体系中,要更侧重受益对象对养老服务的满意度评价。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绩效评价结果要向社会公布,并作为政府选择购买养老服务承接主体、编制以后年度政府购买养老服务项目与预算的重要参考依据,建立承接主体的动态调整机制。

  四、落实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工作责任

  各地要高度重视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要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财政部门牵头、民政等有关职能部门协同、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财政部门和其他政府职能部门要加强对不同地区、不同项目、不同服务的分类指导工作,定期研究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重要事项,及时发现、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同时,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宣传实施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政策措施,充分调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为推进养老服务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

  民政部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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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试点工作的意见 / 财政部 民政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2014-4-23)
·关于政府购买服务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通知 / 财政部(2014-1-24)
·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 财政部(2013-12-4)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指导意见 / 民政部 财政部(2012-11-14)
·民政部办公厅、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 民政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2014-7-30)
·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人才培养的意见 / 教育部 民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2014-6-18)
·关于推进城镇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 / 民政部 国土资源部 财政部等(2014-5-28)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指导意见》的通知 /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2014-4-17)
·关于加快推进健康与养老服务工程建设的通知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民政部 ...(2014-9-12)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养老产业专项债券发行指引》的通知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20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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