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促进商贸物流发展的实施意见(3)
积极推动解决城市配送车辆通行难、停靠难、卸货难,罚款多、收费多“三难两多”等问题,商有关部门出台便于配送车辆通行及停靠的具体措施,降低道路通行费用。积极研究和协调将配送生鲜食品和药品的车辆视同公共交通车辆优先通行的政策和措施。引导标准化的非机动三轮车依法依规经营快递物流业务。
(四)夯实统计基础,加强人才培养。完善商贸物流统计调查方法和指标体系。加强对商贸物流需求、费用、市场规模、投资、价格等指标的统计分析,及时反映商贸物流的发展规模和运行效率。通过学历教育、继续教育等多种方式培养市场急需的经营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提高实践能力。推动产学研结合,鼓励商贸物流理论研究,引导工商企业树立现代物流理念,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重视和支持商贸物流发展的舆论氛围。
商务部将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结合现有政策,围绕提高商贸物流社会化、专业化、标准化、信息化、组织化、国际化水平等主要工作,分别选择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推进,促进商贸物流健康发展。工作中的有关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商务部(流通发展司)联系。
商务部
2014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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