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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分类分级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4)
  全项目检查是指按照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逐条开展的检查。
  飞行检查是指根据监管工作需要,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开展的突击性有因检查。
  日常检查是指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开展的一般性监督检查或有侧重的单项监督检查。
  跟踪检查是指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有关问题的整改措施与整改效果的复核性检查。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医疗器械生产日常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国食药监械〔2006〕19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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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关于印发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飞行检查工作程序(试行)的通知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2-6-18)
·关于规范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考核报告有关事宜的通知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2007-7-25)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备案)信息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2018-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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