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应急产业发展的意见(4)
21 引导融资性担保机构加大对符合产业政策、资质好、管理规范的应急产业企业的担保力度 银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
22 加大对技术先进、优势明显、带动和支撑作用强的应急产业重大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 人民银行、银监会
23 建立多层次多类型的应急产业人才培养和服务体系。支持有条件的高等学校开设应急产业相关专业 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
24 建立应急产业运行监测分析指标体系和统计制度 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局
25 加强应急产品质量监管,依法查处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应急产品的违法行为。依托现有的国家和社会检测资源,提升应急产品检测能力 质检总局等部门分工负责
26 完善事关人身生命安全的应急产品认证制度 质检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分工负责
27 鼓励发展应急产业协会等社团组织 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部门
28 对应急产业发展重大项目建设用地,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予以支持 国土资源部
29 建立应急产业企业联系点机制
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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