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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关于2015年地方审计机关开展审计业务工作的指导意见(2)
  (七)加大对经济运行中风险隐患的揭示力度。要密切关注经济社会运行态势,增强敏锐性,注重揭示财政、金融、民生、资源环境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以及可能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积极提出解决问题和化解风险的建议。继续加大对地方金融机构的审计力度,关注政策执行、风险管控、信贷投向、不良贷款、互联网金融和潜在风险隐患等。严肃查处非法集资、违规放贷,以及债券市场和资本市场中的利益输送等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切实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
  (八)切实坚持“两手抓”。要始终坚持一手抓重大违法违纪、重大损失浪费、重大履职尽责不到位等问题的查处,一手抓促进深化改革、推进法治、提高绩效。各项审计都要把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推动依法治国、促进深化改革、推动政策落实、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贯彻始终。要重点关注财政资金分配、重大项目审批、土地交易、重大物资采购、银行贷款发放、国有股权转让、矿产资源交易、医药购销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揭露以权谋私、失职渎职、贪污受贿、内幕交易等案件线索,严厉打击职务犯罪,惩治权力运行中的贪腐行为。对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坚持查深查透,同时要结合审计发现的问题,注重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分析原因和提出建议,促进深化改革和创新体制机制。
  二、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项任务完成
  (一)要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各级审计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把文件精神吃准、吃透、吃深,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实现中央部署的各项任务上来。要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立足改革创新,积极探索,按照中央要求,制定具体措施办法,形成贯彻落实中央精神的长效机制。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适应改革发展新要求,站在国家治理的高度谋划审计、实施审计,结合各地实际,认真做好本地区“十三五”审计工作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研究制定本地区审计监督全覆盖的意见办法,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充分发挥国家审计的基石和重要保障作用。上级审计机关要加强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指导和考核,全面促进提升本地区审计监督水平。
  (二)要努力提高工作效率。要加大审计项目计划统筹力度,利用好财政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平台,加大各领域审计项目的统筹整合力度。要优化人力资源配置,集中力量对重点问题、重点事项进行重点突破,特别是对涉及本地区的重大审计项目,要统一组织、上下联动、整体作战。积极推进有关部门单位向审计机关定期报送电子数据,加大数据的集中和关联分析力度,探索在审计实践中运用大数据思维、技术和方法的途径。积极推广“总体分析、系统研究、发现疑点、分散核实”的数字化审计方式,着力提高审计的准度和精度。积极创造条件开展联网审计,不断扩大审计监督覆盖面。全面运用审计计划统计管理软件,强化审计项目全过程跟踪管理和审计成果及时准确统计。
  (三)要切实加强审计质量控制。各级审计机关要严格把好审计质量这条生命线,加强审计项目全过程的审计质量控制,进一步规范审计行为。要通过加强审计现场审核、审计报告审理和优秀审计项目评选等工作,强化对审计质量的监督检查,对出现重大审计质量问题的,要严格追究责任。各级审计机关的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加强审计质量控制的极端重要性,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审计质量控制工作,要高度重视审计法治工作和审理工作,配齐配强相关人员,审计法治工作机构和审理机构要严格履职尽责,严把审计质量关。
  (四)要切实做到严格依法。各级审计机关既要按照宪法、审计法等法律赋予的职权,依法开展审计监督,坚持审计职责权限、审计程序、审计方式、审计标准和审计保障法定,特别是对审计发现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做到依法查处,决不手软,又要严格约束和规范自身行为,做到依法审计、文明审计。要在“促发展、促反腐”上积极主动发挥作用,正确把握和深入研究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历史地、辩证地、客观地看待经济运行中的一些问题,既不能以现在的规定制度去查处以前的老问题,也不能用过时的制度规定来衡量当前的创新事项。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规范聘请有关专家、技术人员、专业公司和事务所等购买社会服务的行为。要依法清理基层审计机关经费提成和设立专户的做法,对经费保障不到位的,要按照中央规定,积极向本级政府反映,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五)要积极推进审计结果公开。各级审计机关要从当地实际情况出发,完善审计结果公告制度,依法公开审计结果。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要求,建立整改检查跟踪机制,加大整改跟踪检查力度,必要时提请有关部门协助落实整改意见,督促被审计单位及时公告审计整改情况。要积极做好审计结果公告的解读工作,采取多种方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避免误读误解误判,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六)要大力加强审计队伍建设。为更好地适应新要求,承担新使命,必须坚持以品德为核心、作风为基础、能力为重点、业绩为导向,从严管理审计队伍。要强化纪律建设,深入践行“责任、忠诚、清廉、依法、独立、奉献”的审计人员核心价值观,坚守党纪国法和道德品质“两条底线”,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保密纪律、廉政纪律、财经纪律和工作纪律,特别是要严防投资审计领域的廉政风险;要强化作风建设,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严三实”的要求,下大力气整治“庸懒散”、“骄娇暮”,切实做到“实、高、新、严、细”;要强化能力建设,省级审计机关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市、县审计机关的人员培训和管理,不断提高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政治素质,努力打造一支对党绝对忠诚、对法律绝对忠诚,敢于审计、善于审计,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勇于担当、无私无畏的审计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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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关于下放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审批项目有关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 / 财政部(2013-12-27)
·关于适当简化港澳会计师事务所来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申请材料的通知 / 财政部(2012-9-4)
·关于印发《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暂行规定》的通知 / 财政部(2011-3-21)
·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 财政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9-11-9)
·审计署关于印发地方审计机关2017年度应重点抓好的工作任务的通知 / 审计署(20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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