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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4)

(26)支持鼓励协商民主建设探索创新。协商民主建设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各级党委要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鼓励探索创新,通过各种途径、各种渠道、各种方式进行广泛协商,建立健全提案、会议、座谈、论证、听证、公示、评估、咨询、网络、民意调查等多种协商方式。尊重群众首创精神,注重实践经验提炼总结,并适时上升为制度规范。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建立健全决策咨询制度。加强协商民主理论研究,不断丰富和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理论体系。研究制定协商民主建设党内法规。

(27)营造协商民主建设良好氛围。各级党委要自觉把协商民主建设贯穿于各领域,坚持有事多协商,遇事多协商,做事多协商。健全党内民主制度,以党内民主带动和促进协商民主发展。党委宣传部门和主要新闻媒体,要加强正确舆论引导,普及协商民主知识,宣传协商民主理论和实践,树立协商民主建设先进典型,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

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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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关于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公务员参照执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 / 中共中央纪委 中共中央组织部 ...(2013-5-25)
·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 / 民政部 公安部 司法部等(2012-9-2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阿尔及利亚民主人民共和国关于民事和商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1-6-30)
·民政部关于广泛开展农村村级民主政治建设宣传活动的通知 / 民政部(20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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