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4)
(26)支持鼓励协商民主建设探索创新。协商民主建设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各级党委要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鼓励探索创新,通过各种途径、各种渠道、各种方式进行广泛协商,建立健全提案、会议、座谈、论证、听证、公示、评估、咨询、网络、民意调查等多种协商方式。尊重群众首创精神,注重实践经验提炼总结,并适时上升为制度规范。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建立健全决策咨询制度。加强协商民主理论研究,不断丰富和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理论体系。研究制定协商民主建设党内法规。
(27)营造协商民主建设良好氛围。各级党委要自觉把协商民主建设贯穿于各领域,坚持有事多协商,遇事多协商,做事多协商。健全党内民主制度,以党内民主带动和促进协商民主发展。党委宣传部门和主要新闻媒体,要加强正确舆论引导,普及协商民主知识,宣传协商民主理论和实践,树立协商民主建设先进典型,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
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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