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新闻出版广电(版权)行政处罚文书示范格式》的通知(2)
九、文书中的日期应当具体到年、月、日,时间应当具体到时、分,地点应当具体到市(地)、县(区)、街道(乡镇)、小区(村)名称、楼号、楼层及房号等。
十、文书中需要引用法律、法规、规章的,应当使用全称并具体到条、款、项、目。
十一、笔录类文书应当场交当事人阅读或者向当事人宣读,并由当事人核对后逐页签名确认。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拒不到场的,应当在笔录中注明,并由两名执法人员签名。
记录有遗漏或者有差错的,可以补充或者修改,并由当事人在改动处签名并按捺指印予以确认。
十二、文书首页不够填写时,可以添加附页并注明页码,由执法人员和当事人逐页签名,并标注日期。
十三、文书中的审核或审批意见应当表述明确、没有歧义。审核或者审批有不同意见的,应当注明理由。
各部门应根据执法权限来源及机构设置情况进行填写。如受新闻出版广电(版权)行政管理机关委托执法的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机构,承办部门为该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机构内设执法部门,法制部门为该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机构内设法制部门,承办机构为该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机构,行政处罚实施机关为新闻出版广电(版权)行政管理机关。若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机构为授权执法,则承办部门为该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机构内设执法部门,法制部门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机构内设法制部门,承办机构和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均为该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机构。
十四、对外送达的文书应当以行政处罚实施机关的名义作出,并加盖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印章,不得使用单位内设机构的印章。加盖印章应当清晰端正。
十五、交付当事人文书应当使用送达回证,文书中设有签收栏的,可以不使用送达回证。
新闻出版广电(版权)管理行政处罚文书示范格式(一)
举 报 处 理 单
举报案由 举报类别
举报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举报方式
举报人
信息 姓名(名称) 性 别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通讯地址
是否要求回复 □是 □否
被举报人信息 姓名(名称) 联系方式
地 址
接报人
举报内容及 初步证据
接报人
意见
签 名: 年 月 日
执法部门
意见
签 名: 年 月 日
回复情况
签 名: 年 月 日
附件 (书面举报材料或相关证据等)
备注
新闻出版广电(版权)管理行政处罚文书示范格式(二)
现场检查(勘验)笔录
当
事
人 单位 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地址 电话
个人 姓名 性别 电话
地址 证件名称
及号码
现场负责人 姓名 证件名称及号码
职务 电话
检查(勘验)部门 记录人
执法人员及执法证号
检查(勘验)地 点 检查(勘验)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
现场检查(勘验)情况:
执法人员签名: 、 年 月 日
当事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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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签名: 、 年 月 日
当事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共 页 第 页
新闻出版广电(版权)管理行政处罚文书示范格式(三)
远程勘验笔录
勘
验
网
站
信
息 网站名称 ICP备案号
网站域名
主办单位或个人
勘验内容
勘验内容链接地址
勘验网站见证人
勘验部门 记录人
执法人员及执法证号
勘验地点 检查(勘验)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
远程勘验情况:
执法人员签名: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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