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图书馆>>新法规速递>>正文
关于印发《新闻出版广电(版权)行政处罚文书示范格式》的通知(6)
保存方式:
保存地点:            
保存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执法人员签名及执法证号:   

联系电话:   
附:《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物品清单》

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本通知书已于 年 月 日 时 分收到。
签收人签名或盖章: 联系电话:
(本通知书一式三份,一份随案,一份备存,一份送达当事人。)
新闻出版广电(版权)管理行政处罚文书示范格式(十)
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处理告知书
          

本机关以《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文号)对你(单位)有关物品(详见《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物品清单》)予以先行登记保存。因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现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于 年 月 日送鉴定机构鉴定。
□退还当事人。
□随案件移送 处理。
□解除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措施。
□其他: 。
执法人员签名及执法证号: 、
联系电话:
附:《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物品清单》
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本告知书已于 年 月 日 时 分收到。
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联系电话:
(本告知书一式三份,一份随案,一份备存,一份送达当事人。)

新闻出版广电(版权)管理行政处罚文书示范格式(十一)
查封(扣押)决定书


经查,你(单位)涉嫌 ,本机关根据 的规定,决定对有关 采取查封(扣押)措施(详见《查封(扣押)物品清单》)。查封(扣押)期限内,未经本机关同意,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查封(扣押)地点:
查封(扣押)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如不服本强制措施,可以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 或 申请行政复议,或在3个月内直接向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执法人员签名及执法证号:

联系电话:

附:《查封(扣押)物品清单》
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本决定书已于 年 月 日 时 分收到。
签收人签名或盖章: 联系电话:
(本决定书一式三份,一份随案,一份备存,一份送达当事人。)

总共17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上一页  下一页  

相关法规:
·关于印发《新闻出版广电(版权)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办法》和《新闻出版广电(版权)行政处罚案卷评... / 国家版权局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2015-1-26)
·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暂行规定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14-8-19)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4-8-11)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文书规范的通知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4-6-3)
·关于推动传统出版和新兴出版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 /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财政部(2015-3-31)
·关于规范网盘服务版权秩序的通知 / 国家版权局 (2015-10-14)
===============================
声明:本法规由《法律图书馆》网站
(http://www.law-lib.com)免费提供.
仅供学术研究参考使用,
请与正式出版物或发文原件核对后使用。
===============================
手机法律图书馆>>导航>>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