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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加强直属高等学校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2)

  五、加强重点领域审计,维护资金资产安全

  15. 加强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审计。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公务接待、公务用车配置和使用、因公出国(境)、行政会议和培训支出等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的审计监督,推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长效机制建设。

  16. 加强科研经费管理审计。以规范科研经费预算编制与执行、完善管控机制、提高使用效益、落实管理责任为重点,加强科研经费管理审计。重点关注外协经费划拨、劳务费的发放、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等是否合规。对重大科研项目、重要业务环节进行重点审计,促进落实项目负责人的直接责任,项目单位和相关管理部门的管理责任。

  17. 加强建设工程管理审计。以促进控制工程造价、规范工程管理、落实管理责任为重点,加强建设工程管理审计。注重审计控制与审计评价相结合,对工程造价管理、财务管理中的控制缺陷及时出具审计报告和审计意见,并督促整改落实。要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立项、设计、招标、施工、竣工等环节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建设工程项目未经审计不得办理竣工结算。

  18. 加强学校资产管理审计。以规范学校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落实管理责任为重点,加强学校资产管理审计。重点审计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和对外投资是否合规;校办企业国有资产监管职责是否履行到位;校办企业国有资产清产核资、评估备案和产权登记等程序是否符合规定。通过审计,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有效结合,防范学校资产特别是校办企业国有资产流失。

  六、拓宽内部审计范围,更好服务改革发展

  19.探索开展重大项目、重要政策跟踪审计。可组织对教育部和学校的重大改革项目、重要方针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着力监督检查内部机构和下属单位的具体部署、执行进度、实际效果等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促进改革目标完成和政策落地生根。

  20.适时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可根据改革发展和内部管理需要,配合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适时开展专项审计调查。针对改革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内部管理中遇到的新问题,利用审计反映制约发展、阻碍改革的措施规定,揭示内部管理存在的风险漏洞,及时研究解决,推动改进完善。

  七、加强审计整改和责任追究,推进结果公开

  21.加强审计整改。被审计单位、项目的主要负责人是审计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于审计揭示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应负责组织制定整改方案,督促限期整改落实。内部审计部门应加强对整改工作的检查,对整改情况进行后续审计。

  22.落实责任追究。加强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内部审计等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切实落实审计问题责任追究。根据审计发现问题,内部审计部门要依法依规认定责任,提出责任追究建议;纪检监察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要根据审计结果和案件查处情况,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并及时向内部审计部门反馈责任追究结果。

  23. 推进结果公开。建立经济责任审计结果通报制度。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通过印发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等方式,在学校内部进行公开。其他审计结果和审计调查结果,要按照有利于问题整改和解决的原则,在校内进行通报。在此基础上,要依照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逐步向社会公开审计结果。

教育部

2015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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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建立内部审计工作信息报告与通报制度的通知 / 卫生部办公厅(2012-2-20)
·关于印发《国家测绘局内部审计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国家测绘局(2008-2-13)
·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 卫生部(2006-8-16)
·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 / 教育部(2016-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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