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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关于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农业法治建设的意见(3)

七、切实提高农业部门依法行政能力

15.健全农业法治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农业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重大问题、重要工作要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农业部门各业务工作机构都要认真研究、谋划、推动所负责领域的法治建设,法制工作机构要发挥好组织协调、审查把关和督促指导作用。要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法治素养好、工作能力强的干部队伍。推行农业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坚决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加强农业法治建设的监督检查,将工作实绩纳入相关考核指标。

16.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农业部门重大决策必经程序。拟订重大决策,应当广泛听取相关部门、下级农业部门、涉农生产经营主体和专家的意见,必要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涉及面广、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问题的重大决策事项,应当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加强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17.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及时修改、废止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强化衔接落实,加强对下级农业部门审批和监管工作的指导,防止出现管理脱节和监管真空。从严控制新设行政许可,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不断完善“一站式”审批服务,深入推进网上审批,加强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

18.深入推进农业部门政务公开。重点推进强农惠农富农政策、重大农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财政预算、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领域的信息公开。整合行政许可信息资源,建立统一许可信息平台。充分利用农业部门网站、新闻发布会、政务微博微信等形式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加强与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媒体的交流互动,扩大信息发布覆盖面。健全涉农突发事件信息发布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农业法治建设,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农业部门的重要政治任务。各级农业部门要深刻认识农业法治建设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着力强化工作落实,努力提高农业部门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为促进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农业部

2015年3月13日

附件:
农政发〔2015〕1号.CEB
http://www.moa.gov.cn/govpublic/CYZCFGS/201503/P020150318388663224029.c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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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全面加强卫生计生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 /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5-1-5)
·民政部关于全面推进民政法治建设的意见 / 民政部(2014-12-24)
·关于加强测绘地理信息法治建设的若干意见 /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201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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