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图书馆>>新法规速递>>正文
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行业文明旅游工作的指导意见(2)

  (八)加大文明旅游的正面宣传力度。文明旅游重在宣传教育。各地要在文明办的支持指导下,通过新闻报道、言论评论、访谈节目、专题节目等,大力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对文明旅游的相关要求,宣传一批践行文明旅游的旅行社等旅游企业、一批履职尽责的导游领队等从业人员、一批引导文明旅游的志愿者、一批讲文明守公德的游客,推广一批典型经验和好的做法;要继续深入开展“文明与旅游同行”主题活动,积极宣传推广“最美导游”,积极组织开展“寻找最美领队”及文明旅游先进单位选树活动;要向社会广泛征集文明旅游提醒语,选择社会公众人物作为“文明旅游提醒人”,积极开展文明旅游“提个醒”活动。同时,要充分利用传统旅行社的门市、在线旅行社的网站和APP、星级饭店、A级景区、旅游包车、旅游咨询中心、旅游集散中心等旅游窗口,播发文明旅游十大提醒语、文明旅游公益广告、文明旅游宣传资料,让游客时时处处感受到文明旅游的浓厚氛围,在全社会形成弘扬文明旅游的新风。

  (九)发挥反面典型的教育警示作用。抓住反面典型进行曝光和剖析,既能对不文明行为起到警示作用,也能引导公众通过讨论和反思进一步增强文明旅游意识。各地要积极引导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开展建设性监督,及时曝光和积极举报旅游不文明行为;要组织开展好本地区旅游不文明行为“随手拍”活动,将案例、照片、视频等在媒体上集中曝光,形成声讨旅游不文明行为的浓厚氛围;对严重损害国家和民族形象、违法违规的旅游不文明行为,要予以鞭挞,深入剖析,并主动协调有关职能部门依法进行处理,及时披露处罚措施和处理结果,通过惩治旅游不文明行为,达到弘扬文明旅游的目的。

  四、进一步突出抓好重点人群、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时段的宣传引导

  (十)切实抓好重点人群的文明旅游工作。旅行社组织接待的团队游客是旅游行业文明旅游工作的重点人群,其中出境游团队游客更是重中之重。各地应督促旅行社将文明旅游宣传引导工作落实到每一位团队游客,特别是每一位出境游团队游客身上。对于具有一定数量和规模的旅游团队,要推行文明旅游督导员制度,推选综合素质好的游客作为文明旅游督导员,协助导游领队做好文明旅游督导。通过共同努力,使旅游团队游客的旅游文明素质得到较大提升,避免发生影响恶劣的旅游不文明事件。

  (十一)切实抓好重点区域的文明旅游工作。目前,港澳台、东南亚、日韩等周边地区和国家是我国公民出境旅游的主要目的地,广东、上海、北京、广西、山东、浙江、福建、内蒙古、云南、辽宁等10个省区市出入境人员较多,这些都是文明旅游工作的重点区域。各地要主动编印和拍摄一批针对这些目的地的文明旅游宣传资料、公益宣传片,加强赴这些国家和地区出境游客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游客促进两岸三地交流、传递血脉亲情,成为我国与周边国家交流的民间大使、形象大使。

  (十二)切实抓好重点环节的文明旅游工作。把好文明旅游的“组团关”、“落地关”、“行程关”,是引导旅游团队游客文明旅游的关键环节。各地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在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要求旅行社切实履行签约组团环节的宣传引导责任,向游客附送文明旅游宣传材料,向游客讲清楚遵规守纪、文明旅游的要求,讲清楚不文明言行的利害关系;要求旅行社将文明服务、文明引导纳入对导游领队的业绩考核,落实导游领队业务工作与文明督导一岗双责,要求领队做好与目的地导游的对接,抓住入关、交通、住宿、用餐、游览、娱乐、购物等时间节点,向游客宣传普及目的地的相关法律常识、礼仪规范、风俗禁忌,及时提醒游客遵章有礼,及时劝阻游客不文明动议和行为。

  (十三)切实抓好重点时段的文明旅游工作。元旦、春节、五一、寒暑假、十一等时段是游客出游高峰,交通、景区压力加大,容易因航班延误、资源紧张、拥挤等产生纠纷,进而引发旅游不文明行为。各地要抓住这些重要时间节点,专门部署、专门督查;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进行普法教育,广泛宣传文明旅游、安全旅游、理性维权理念,介绍礼仪规范及环境保护、航班延误及突发事件应对等知识;要发挥文明督导员、志愿服务队的作用,积极开展文明告知、文明提醒、文明规劝,引导游客文明旅游、安全旅游。

  五、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和督查考核

  (十四)推动旅游行业组织发挥自律作用。严格行业自律对旅游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有重要作用。各旅游协会、旅行社协会、饭店协会、景区协会、导游协会等行业组织要切实发挥连接政府与行业的桥梁作用,进一步健全完善行业规范,积极倡议文明旅游,引导会员自觉担当起维护国家形象、行业形象的责任,自觉做好文明旅游工作;要积极宣贯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加强培训,引导旅行社、星级饭店、A级景区等旅游企业进一步规范服务,建立针对员工文明服务、游客文明旅游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要充分利用协会网站、会员杂志、协会微博微信,积极开展文明旅游宣传,推广会员单位及导游领队文明旅游引导的好经验、好做法。

总共3页  [1] 2 [3] 
上一页  下一页  

相关法规:
·关于印发《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国家旅游局办公室(2015-3-24)
·关于促进智慧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 / 国家旅游局(2015-1-10)
·国家旅游局关于促进导游行业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 / 国家旅游局(2014-11-5)
·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 / 国务院(2014-8-9)
·国家旅游局、教育部关于加快发展现代旅游职业教育的指导意见 / 国家旅游局 教育部(2015-10-26)
===============================
声明:本法规由《法律图书馆》网站
(http://www.law-lib.com)免费提供.
仅供学术研究参考使用,
请与正式出版物或发文原件核对后使用。
===============================
手机法律图书馆>>导航>>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