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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安全监管监察档案工作专家组管理办法的通知(2)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档案馆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国家安全监管监察档案工作专家推荐表
http://www.chinasafety.gov.cn/newpage/Contents/Channel_5330/2015/0519/250862/files_founder_171731216/12957388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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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监管监察档案工作的意见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2014-5-6)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许可证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档案局(2017-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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