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智能电网发展的指导意见(2)
(三)加强能源互联,促进多种能源优化互补
鼓励在可再生能源富集地区推进风能、光伏、储能优化协调运行;鼓励在集中供热地区开展清洁能源与可控负荷协调运行、能源互联网示范工程;鼓励在城市工业园区(商业园区)等区域,开展能源综合利用工程示范,以光伏发电、燃气冷热电三联供系统为基础,应用储能、热泵等技术,构建多种能源综合利用体系。加快源-网-荷感知及协调控制、能源与信息基础设施一体化设备、分布式能源管理等关键技术研发。完善煤、电、油、气领域信息资源共享机制,支持水、气、电集采集抄,建设跨行业能源运行动态数据集成平台,鼓励能源与信息基础设施共享复用。
(四)构建安全高效的信息通信支撑平台
充分利用信息通信技术,构建一体化信息通信系统和适用于海量数据的计算分析和决策平台,整合智能电网数据资源,挖掘信息和数据资源价值,全面提升电力系统信息处理和智能决策能力,为各类能源接入、调度运行、用户服务和经营管理提供支撑。在统一的技术架构、标准规范和安全防护的基础上,建设覆盖规划、建设、运行、检修、服务等各领域信息应用系统。
(五)提高电网智能化水平,确保电网安全、可靠、经济运行
探索新型材料在输变电设备中的应用,推广建设智能变电站,合理部署灵活交流、柔性直流输电等设施,提高动态输电能力和系统运行灵活性;推广应用输变电设备状态诊断、智能巡检技术;建立电网对冰灾、山火、雷电、台风等自然灾害的自动识别、应急、防御和恢复系统;建立适应交直流混联电网、高比例清洁能源、源-网-荷协调互动的智能调度及安全防御系统。根据不同地区配电网发展的差异化需求,部署配电自动化系统,鼓励发展配网柔性化、智能测控等主动配电网技术,满足分布式能源的大规模接入需求。鼓励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骨干光纤传送网、能源路由器等信息通信技术在电力系统的应用支撑,建立开放、泛在、智能、互动、可信的电力信息通信网络。鼓励交直流混合配用电技术研究与试点应用,探索配电网发展新模式。
(六)强化电力需求侧管理,引导和服务用户互动
推广智能计量技术应用,完善多元化计量模式和互动功能;推广区域性自动需求响应系统、智能小区、智能园区以及虚拟电厂定制化工程方案;加快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建设,支持需求侧管理预测分析决策、信息发布、双向调度技术研究应用;探索灵活多样的市场化交易模式,建立健全需求响应工作机制和交易规则,鼓励用户参与需求响应,实现与电网协调互动。
(七)推动多领域电能替代,有效落实节能减排
推广低压变频、绿色照明、企业配电网管理等成熟电能替代和节能技术;推广电动汽车有序充电、V2G(Vehicle-to-Grid)及充放储一体化运营技术。加快建设电动汽车智能充电服务网络;建设车网融合模式下电动汽车充放电智能互动综合示范工程;鼓励动力电池梯次利用示范应用。鼓励在新能源富集地区开展大型电采暖替代燃煤锅炉、大型蓄冷(热)、集中供冷(热)站示范工程;推广港口岸电、热泵、家庭电气化等电能替代项目。
(八)满足多元化民生用电,支撑新型城镇化建设
建设低碳、环保、便捷的以用电信息采集、需求响应、分布式电源、储能、电动汽车有序充电、智能家居为特征的智能小区、智能楼宇、智能园区;探索光伏发电等在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建设中的应用,推动用户侧储能应用试点;建立面向智慧城市的智慧能源综合体系,建设智能电网综合能量信息管理平台,支撑我国新城镇新能源新生活建设行动计划。
(九)加快关键技术装备研发应用,促进上下游产业健康发展
配合"互联网+"智慧能源行动计划,加强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和物联网等技术在智能电网中的融合应用;加快灵活交流输电、柔性直流输电等核心设备的国产化;加紧研制和开发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电网运行控制技术、主动配电网技术、能源综合利用系统、储能管理控制系统和智能电网大数据应用技术等,实现智能电网关键技术突破,促进智能电网上下游产业链健康快速发展。
(十)完善标准体系,加快智能电网标准国际化
加快建立系统、完善、开放的智能电网技术标准体系,加强国内标准推广应用力度;加强智能电网标准国际合作,支持和鼓励企业、科研院所积极参与国际行业组织的标准化制定工作,加快推动国家智能电网标准国际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统筹推动智能电网发展
一是建立组织协调机制。加强政府部门间协调,研究落实支持智能电网发展的财税、科技、人才等扶持政策,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推动智能电网技术、标准和装备走出去。二是建立科技创新机制。充分发挥政府、企业和高校科研机构的作用,加强顶层设计,建立开放共享的智能电网科技创新体系。
(二)加大投资支持力度,完善电价机制
一是加大投资支持力度。加大国有资本预算支持力度;研究设立智能电网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支持储能、智能用电、能源互联网等重点领域示范项目。二是促进形成多元化投融资体制。鼓励金融机构拓展适合智能电网发展的融资方式和配套金融服务,支持智能电网相关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等多种手段拓展融资渠道。鼓励并引进推广智能电网新技术、新产品,从成果转化的效益中提出一定份额用于技术创新的再投入。三是鼓励探索灵活电价机制。结合不同地区智能电网综合示范项目,提供能反映成本和供需关系的电价信号,引导用电方、供电方及第三方主动参与电力需求侧管理。在电力价格市场化之前,鼓励探索完善峰谷电价等电价政策,支持储能产业发展。
总共3页
[1] 2
[3] 上一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