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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职业院校服务经济转型升级面向行业企业开展职工继续教育的意见

教职成[2015]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发挥职业院校开展职工继续教育的优势,提高职工文化知识水平和技术技能水平,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服务好新常态下行业企业的转型升级,现就推进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面向行业企业开展职工继续教育提出以下意见。
  一、坚持把开展职工继续教育作为职业院校的重要职责
  (一)重要意义。职工继续教育是继续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现代职业教育的重要内容。职业院校坚持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并举,广泛开展职工继续教育,对于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进一步激发职业院校办学活力、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高产业服务能力、帮助企业创造更大价值,提升人力资本素质、服务创新驱动战略、建设学习型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二)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服务经济转型升级、服务企业技术技能积累、服务职工职业生涯发展,推动产业结构加快由中低端向中高端迈进为宗旨,坚持政府推动、行业指导、需求导向,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大职工继续教育工作力度,增强职工继续教育的针对性、灵活性、开放性,把提高职业能力和培养职业精神高度融合,为企业职工提供继续教育服务支持。
  (三)目标任务。到2020年,职业院校普遍面向行业企业持续开展职工继续教育,市场意识明显增强,职工继续教育课程资源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和信息化建设水平显著提升。重点提高职工的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技术技能、管理水平以及学历层次。通过开展职工继续教育,全面促进学校管理创新,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到2020年,全国职业院校开展职工继续教育人次绝对数达全日制在校生数的1.2倍以上,承担职工继续教育总规模不低于1.5亿人次,实现教育类型多元化、管理规范化,多数职业院校成为行业企业职工继续教育的重要阵地,在全国建成1000个职工继续教育品牌职业院校,为加强企业职工继续教育提供有力支撑。
  二、推进职业院校面向行业企业开展多种类型的职工继续教育
  (四)稳步发展学历继续教育。职业院校要充分发挥师资、专业优势,紧密结合区域经济发展需要和职工学历提升的需求,以在职学习为主面向行业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学历继续教育。提高职业院校招收企业职工比例,并在招生考试工作中加强对职业技能的考核。注重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学历继续教育的衔接,构建技术技能人才成长“立交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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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院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建设的若干意见 / 教育部办公厅(2013-12-21)
·交通运输部、教育部关于在职业院校交通运输类专业推行“双证书”制度的实施意见 / 交通运输部 教育部 (2013-10-8)
·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培训项... / 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2013-5-16)
·关于推进职业院校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工作的意见 / 教育部 文化部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2013-5-15)
·教育部关于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促进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 / 教育部(2009-2-20)
·国务院关于支持山西省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的意见 / 国务院(2017-9-1)
·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 教育部(201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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