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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3)

26.启动高等学校科研组织方式改革,开展自主设立科研岗位试点,推进高等学校研究人员聘用制度改革。

(六)推动新型研发机构发展,形成跨区域、跨行业的研发和服务网络

27.制定鼓励社会化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意见,探索非营利性运行模式。

28.优化国家实验室、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布局,按功能定位分类整合,构建开放共享互动的创新网络。制定国家实验室发展规划、运行规则和管理办法,探索新型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

四、改革人才培养、评价和激励机制

创新驱动实质上是人才驱动。改革和完善人才发展机制,加大创新型人才培养力度,对从事不同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实行分类评价,制定和落实鼓励创新创造的激励政策,鼓励科研人员持续研究和长期积累,充分调动和激发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七)改进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增强科技创新人才后备力量

29.开展启发式、探究式、研究式教学方法改革试点,弘扬科学精神,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创新文化。改革基础教育培养模式,尊重个性发展,强化兴趣爱好和创造性思维培养。

30.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着力提高本科教育质量,加快部分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向应用技术型高等学校转型,开展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试点,拓展校企合作育人的途径与方式。

31.分类改革研究生培养模式,探索科教结合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新模式,扩大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比例,增进教学与实践的融合,建立以科学与工程技术研究为主导的导师责任制和导师项目资助制,推行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双导师制”。

32.制定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加大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力度。

(八)实行科技人员分类评价,建立以能力和贡献为导向的评价和激励机制

33.建立健全各类人才培养、使用、吸引、激励机制,制定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

34.改进人才评价方式,制定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升人才评价的科学性。对从事基础和前沿技术研究、应用研究、成果转化等不同活动的人员建立分类评价制度。

35.完善科技人才职称评价标准和方式,制定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促进职称评价结果和科技人才岗位聘用有效衔接。

36.研究制定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收入分配激励机制的政策意见,健全鼓励创新创造的分配激励机制。优化工资结构,保证科研人员合理工资待遇水平。推进科研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完善内部分配机制,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

(九)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强化奖励的荣誉性和对人的激励

37.制定深化科技奖励改革方案,逐步完善推荐提名制,突出对重大科技贡献、优秀创新团队和青年人才的激励。

38.完善国家科技奖励工作,修订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

39.引导和规范社会力量设奖,制定关于鼓励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的指导意见。

(十)改进完善院士制度,健全院士遴选、管理和退出机制

40.完善院士增选机制,改进院士候选人推荐(提名)方式,按照新的章程及相关实施办法开展院士推荐和遴选。

41.制定规范院士学术兼职和待遇的相关措施,明确相关标准和范围。

42.制定实施院士退出机制的具体管理措施,加强院士在科学道德建设方面的示范作用。

五、健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机制

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是创新驱动发展的本质要求。要完善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制度,加大对科研人员转化科研成果的激励力度,构建服务支撑体系,打通成果转化通道,通过成果应用体现创新价值,通过成果转化创造财富。

(十一)深入推进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强化对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

43.推动修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相关政策规定,在财政资金设立的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中,将职务发明成果转让收益在重要贡献人员、所属单位之间合理分配,对用于奖励科研负责人、骨干技术人员等重要贡献人员和团队的比例,可以从现行不低于20%提高到不低于50%。

44.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支持形成的,不涉及国防、国家安全、国家利益、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科技成果的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全部下放给符合条件的项目承担单位。单位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对科技成果在境内的使用、处置不再审批或备案,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所得收入全部留归单位,纳入单位预算,实行统一管理,处置收入不上缴国库。总结试点经验,结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修订进程,尽快将有关政策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45.完善职务发明制度,推动修订专利法、公司法等相关内容,完善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分享机制,提高骨干团队、主要发明人受益比例。完善奖励报酬制度,健全职务发明的争议仲裁和法律救济制度。

46.制定在全国加快推行股权和分红激励政策的办法,对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以科技成果作价入股的企业,放宽股权奖励、股权出售对企业设立年限和盈利水平的限制。建立促进国有企业创新的激励制度,对在创新中作出重要贡献的技术人员实施股权和分红激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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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国家粮食局关于深化粮食科技体制改革和加快创新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 国家粮食局(2015-4-30)
·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 / 中共中央 国务院(2012-9-23)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和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提供司法... / 最高人民法院(2012-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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