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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关于推进分红型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 (2)
分 期 16% 30%
趸 交 8% 18%

团体分红型人寿保险和年金保险平均附加费用率上限
交费方式 年金保险 终身寿险
分 期 10% 15%
趸 交 5% 8%
七、保险公司应当对定价假设相关参数进行定期回顾与分析,并根据公司实际经验及时调整相关参数。
八、保险公司在产品定价时应进行利润测试。

第四部分 保单最低现金价值
九、保单年度末保单价值准备金
保单年度末保单价值准备金指为计算保单年度末保单最低现金价值,按照本条所述计算基础和计算方法算得的准备金数值。
(一)计算基础
1.发生率采用险种报备时厘定保险费所使用的预定发生率;
2.个人分红保险的附加费用率采用下表规定的数值进行计算:
保单年度
类别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以后各年
趸交 终身寿险 18% - - -
年金保险、两全保险 8% - - -
期交 交费期为10年以下 终身寿险 55% 35% 25% 20%
年金保险、两全保险 30% 20% 15% 12%
交费期为10年至19年 终身寿险 65% 40% 30% 25%
年金保险、两全保险 40% 25% 15% 12%
交费期为20年及以上 终身寿险 70% 45% 35% 25%
年金保险、两全保险 45% 25% 15% 12%
团体分红保险的附加费用率由公司自主确定。
3.利率采用下表规定的数值进行计算:
保险期间为10年及以下 预定利率+1.0%
保险期间为10年以上 预定利率+1.5%
(二)计算方法
1.根据该保单的保险责任和各保单年度净保费按上述计算基础采用“未来法”计算。对确实不能用“未来法”计算的,可以采用“过去法”计算。
2.保单各保单年度净保费为该保单年度的毛保费扣除附加费用。其中,毛保费是指按保单年度末保单价值准备金的计算基础重新计算的保险费,附加费用为毛保费乘以上表中规定的附加费用率。
(三)保单年度末保单价值准备金不包括该保单在保单年度末的生存给付金额。
十、保单年度末保单最低现金价值
保单年度末保单最低现金价值是保险公司确定保单现金价值最低标准,其计算公式为:

系数r按下列公式计算:

其中,
MCV为保单年度末保单最低现金价值;
PVR为保单年度末保单价值准备金;
n为保单交费期间(趸交保费时,n=1);
t为已经过保单年度,t=1,2,…;
参数k的取值按如下标准:
k值
两全保险、年金保险 终身寿险
期交个人业务 0.9 0.8
期交团体业务 0.95 0.85
趸交个人业务 1 1
趸交团体业务 1 1
十一、保单年度末保单现金价值
保险公司可以按本规定所确定的保单年度末保单最低现金价值作为保单年度末保单现金价值,也可以按其他合理的计算基础和方法确定保单现金价值,但要保证其数值不低于按本规定所确定的保单年度末保单最低现金价值。
对于采用增额红利分配方式的分红保险,除计算基本保额现金价值外,还需计算每单位增额红利现金价值。其数值应不低于按照第九条及第十条所述的计算基础和计算方法算得的现金价值数值。
十二、保单年度中保单现金价值根据保单年度末保单现金价值按合理的方法确定。

第五部分 账户管理和盈余分配
十三、保险公司应为分红保险业务设立一个或多个单独账户,单独账户应单独管理、独立核算。
十四、保险公司应在分红产品的产品说明书中明确其红利来源,并依据红利来源确定分红保险账户中权益共同属于保单持有人和股东双方的盈余。
保险公司在确定上述盈余时应采用本规定第六部分规定的责任准备金或产品的毛保费定价基础准备金。同一分红保险账户所采用的准备金基础应具有一致性,一经确立,不得随意变更。
十五、对于第十四条中所述盈余,保险公司应根据自身实际,采用盈余计算与分配表(见附件)中某一张报表的方法和口径进行计算。方法一经确立,不得随意变更。保险公司应在公司互联网站上信息披露的相关栏目中披露盈余计算方法。如果采用其它盈余计算方法,应说明其合理性。
十六、保险公司为各分红保险账户确定每一年度的可分配盈余时应当遵循普遍接受的精算原理,并符合可支撑性、可持续性原则,其中分配给保单持有人的比例不低于可分配盈余的70%。
十七、保险公司应对分红保险账户提取分红保险特别储备。
(一)分红保险特别储备是分红保险账户逐年累积的,其权益共同属于保单持有人和股东双方,用于平滑未来的分红水平。
(二)分红账户的分红保险特别储备等于该账户共同属于保单持有人和股东双方的盈余的累积值减去该账户已分配盈余的累积值。分红保险特别储备的计算方法应与十五条中盈余的计算方法保持一致。
十八、分红保险特别储备的规模应保持在合理的水平。保险公司在确定本期保单红利分配方案时,应测算本期分红后的分红账户分红保险特别储备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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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产品免征营业税审批事项取消后有关管理问题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2015-9-18)
·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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