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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关于推进分红型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 (5)
5.综合盈余是指在损益表口径的盈余基础上考虑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盈余。
6.转回分红保险特别储备填报上一年度分红保险特别储备余额。
7.上一年度红利派发差异调整是指对上一年度公司宣告的保单红利与实际派发(增加保额等)红利之间的差异部分,应该转回并重新参与未来保单红利分配所做的调整。
8.本期分红前共有盈余等于本期分红账户共有盈余,加转回分红保险特别储备,加上一年度红利派发调整。
9.本期可分配盈余等于本期保户保单红利,加上本期股东保单红利。
10.本期分红后的分红保险特别储备等于本期分红前共有盈余,减去本期可分配盈余。
11.分红保险准备金余额科目中所指准备金应与《分红保险精算规定》第十四条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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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产品免征营业税审批事项取消后有关管理问题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2015-9-18)
·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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