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3)
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从项目资金中提取管理费。
九、执行要求
项目执行单位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项目。项目一经立项,不得分包、转包,不得无故调整。项目在执行过程中由于特殊原因需要终止、撤销、变更的,须报经领导小组批准。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所有项目均应于2016年内完成。
项目执行单位应当于2016年6月30日前,完成项目资金和社会服务活动执行的50%,并于7月5日前向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报送中期报告。项目执行单位应当于2016年11月30日前,完成项目全部资金和社会服务活动的执行,并于12月5日前向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报送末期报告,内容包括:项目执行情况、实施效果、自我评估报告、宣传情况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部门于12月31日前报送本地区项目管理和执行总结报告。
十、项目管理、审计和评估
财政部、民政部将不定期对各地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本地区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管,负责组织项目的阶段性检查,确保项目资金科学、合理、有效使用。
项目引入社会审计和评估,将对项目进行全面审计和重点评估。引入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和总体实施效果进行考评。审计、评估等绩效考评结果将作为以后年度项目评审和资金安排的重要参考因素。并将把项目执行与社会组织的年度检查、评估、表彰奖励、行政处罚相结合。
十一、宣传总结
民政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部门和项目执行单位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宣传项目的意义、资助内容和申请办法,及时宣传报道项目开展情况和社会效益,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履行社会责任,发挥积极作用,让全社会更多关注、了解和支持社会组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部门要树立项目典型,制定宣传总结方案,向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报送、转送项目执行情况。
各执行单位要及时收集视频、音频素材,整理典型事例,建立专门项目宣传档案,定期向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报送项目简报,在开展项目宣传活动、下发资料及配发物品上要注明“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示范项目(2016)”标识。
项目的申报书、中期报告和末期报告等文件,全国性社会组织直接向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报送(含电子文件),地方社会组织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部门报送(含电子文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部门集中汇总后统一报送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
附件:
1.2016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申报办法
2.2016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执行办法
3.2016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人员培训示范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1
2016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申报办法
一、2016年项目申报分为两个阶段:一是电子文件申报,二是纸质材料报送。所有项目申报单位只需按照要求报送项目申报书电子文件即可参加项目评审,评审获得通过并经立项公告的单位再按照要求提交必需的纸质材料。
二、申报单位对照2016年项目实施方案,结合本单位实际,确定申报的项目类型。发展示范项目(A类)主要面向西部地区社会组织开展社会服务活动。承接社会服务试点项目(B类)主要资助社会组织开展扶老助老、关爱儿童、扶残助残等社会服务活动。社会工作服务示范项目(C类)主要资助社会组织开展社会工作服务活动。人员培训示范项目(D类)主要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部门组织、指导和监督,联合培训机构(社会组织)共同申请和执行。
三、申报单位确定申报项目后,应当在中国社会组织网项目专栏(www.chinanpo.gov.cn/xiangmu)或久其软件官方网站用户中心参数下载栏(www.jiuqi.com.cn)中下载并安装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和使用说明,按照使用说明完整填写电子申报书,并导出jio格式项目申报书电子文件。
四、全国性社会组织的项目申报书电子文件应当于2016年1月8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到项目办公室。地方社会组织应当向各省级民政部门上报,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部门初审并通过项目信息管理系统汇总后,以电子邮件方式于2016年1月15日前统一报送到项目办公室。
五、经评审后获得立项的社会组织必须于立项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向项目办公室报送以下纸质材料(全国性社会组织报送一式两份,地方社会组织报送一式三份):一是由项目信息管理系统直接打印的纸质申报书,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二是盖有年检结论的登记证书副本、银行开户文件、荣誉证书、评估等级证明等相关材料复印件;三是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配套资金承诺书。全国性社会组织直接向项目办公室报送;地方性社会组织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部门报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部门汇总后统一报送项目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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