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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公立医院财务和预算管理的指导意见(2)
  3.加强结余管理。
  公立医院年度收支出现亏损,须在编报部门决算和下一年度部门预算时对于出现亏损的原因予以详细说明。公立医院事业基金滚存结余达到上年度业务支出一定比例的(具体比例由省级财政、卫生计生、中医药部门确定),须在编制年度预算时将事业基金与业务收入和财政补助收入统筹考虑。规范专用基金提取,专用基金滚存较多的公立医院可适当降低提取比例或暂停提取。
  各级业务主管部门要对事业基金不足以弥补亏损的医院和事业基金滚存结余较大的医院进行重点监控和分析,确保收支结余保持在合理水平。
  各级财政部门在审核公立医院预算时,要按上述要求将事业基金与业务收入和财政补助资金统筹安排。
  2016年底,所有县级公立医院和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医院要实现全成本核算,初步形成本单位定额标准;2018年底,全成本核算在所有公立医院推开,结合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情况选择部分项目和病种实行按项目、按病种核算成本,形成本地区主要医疗支出成本标准。
  (三)建立健全财务报告制度,推广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
  公立医院要按照预算管理的级次,每半年向同级业务主管部门报送医院财务制度规定的财务报告,其中下半年的财务报告以年度财务决算形式报送。有条件的地方,可按季报送财务报告。
  各级业务主管部门对于上半年的财务报告进行不定期监督抽查,必要时可通过政府采购方式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专业机构协助,重点对公立医院人员支出(含管理费用中的人员经费)、对外投资、长期债务、资产核销等事项的合规性进行检查。对于下半年的财务报告,结合事业单位年度决算工作,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审计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并将其作为医院评价、医院院长及相关责任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各级财政承担委托聘用专业机构所需费用并将其纳入业务主管部门的部门预算。
  2016年底,所有县级公立医院和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医院要实行财务报告制度和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2018年底,财务报告制度和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在全国所有公立医院推开。
  (四)建立财务信息公开制度,强化监督和考核。
  公立医院是财务信息公开的主体,要按照《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75号)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向社会披露相关财务信息,做到公开内容真实,公开程序规范。财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要以经专业机构审计核实后的财务报告为基础,重点公开公立医院收支情况、门诊次均医药费用及增幅、住院人均医药费用及增幅、主要病种例均费用等社会公众较为关心的信息。随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推进,逐步增加信息公开内容。
  各级业务主管部门要督促公立医院定期主动向社会公开相关财务信息,并对拟公开信息的内容、来源、标准等进行统一规范,以确保数据采集的准确性和公开信息的可比性。加强区域医疗卫生信息系统的整合,强化信息技术标准统一和数据安全管理。
  2016年底,所有县级公立医院和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医院要向社会公开财务信息,试点地区业务主管部门要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开可对比的各公立医院财务信息;2018年底,财务信息公开制度在全国所有公立医院和所有地区推开。
  (五)落实三级医院总会计师制度,加强财会人员队伍建设。
  三级公立医院必须设置总会计师岗位,其他医院有条件的也应设置总会计师岗位。总会计师进入医院领导班子,参与医院重大问题的决策,直接对医院主要负责人负责。三级公立医院上报年度部门预算、决算及相关财务报表时须经总会计师签字。总会计师通过公开公平方式选拔,具体任职资格要求按照《总会计师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执行。公立医院财会人员须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公立医院要努力提高财会人员的业务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建立完善定期培训和继续教育机制。
  地方各级业务主管部门要抓紧制定公立医院财会人员队伍尤其是总会计师的培养方案,推进财会人员培养工作,提高财会人员专业素养。有条件的地区可实行总会计师委派制和财务主管委派制。
  2016年底,所有县级和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的三级公立医院必须设置总会计师岗位;2018年底,全国所有三级公立医院全面落实总会计师制度。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将加强公立医院财务和预算管理工作纳入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内容,统一部署,密切合作,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切实推进重点工作任务。
  (二)加强基础工作。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制度建设,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细化公立医院财务和预算管理办法,规范财务管理流程,统一信息化技术标准,明确信息披露要求。同时,各级业务主管部门要督促公立医院切实加强财务和预算管理的基础工作,完善内部管理,提高财务和预算管理的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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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公立医院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1-16)
·关于印发公立医院开展网络支付业务指导意见的通知 /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2018-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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