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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邮政局、教育部关于加快发展邮政行业职业教育的指导意见(2)

——职业教育规模稳定增长。开设邮政、快递相关专业的院校数量基本满足行业发展需求,专业点布局进一步优化;相关专业招生数量逐年提升,在校生规模显著扩大,与行业人才需求相适应。

——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创新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深化专业课程改革,推进师资队伍、实习实训基地和教材建设,使专业人才培养和产业实际需求相吻合,学生职业素养、技术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不断提高。

——从业人员素质明显提高。通过分类推进、立体培养,强化继续教育,推进从业人员学历层次和知识结构持续优化,具备职业资格的从业人员比例稳步提升。实现企业员工岗前培训、安全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全覆盖,从业人员职业素养和技术技能水平全面提升。

二、加快推进邮政行业职业教育体系建设

(四)扩大人才培养规模。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邮政管理部门要制定积极有效的政策措施,引导和支持职业院校设置邮政、快递相关专业,建设一批国家级邮政行业人才培养基地。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分类招生、增加招生计划等,逐步扩大高等职业院校邮政、快递专业规模。设置邮政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的院校原则上应当开设邮政、快递专业。鼓励社会资本开办设有邮政、快递专业的职业院校,鼓励行业骨干企业或示范职业院校牵头组建跨区域邮政行业职业教育集团。

(五)鼓励发展邮政、快递相关专业本科及研究生教育。引导和鼓励一批普通本科高校紧紧围绕行业转型升级需要,增设邮政、快递相关本科专业,培养应用型本科人才,并探索邮政、快递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有关高校要强化相关学科建设,提升理论研究水平,为企业和教育、科研机构等培养输送邮政、快递业务骨干和高层次教学科研人员。

(六)实现人才培养机制的衔接和贯通。鼓励普通高校、职业院校与企业建立学分认证、积累与转换制度,推进全日制学历教育、继续教育与职业培训之间的沟通衔接,建立专业人才培养的“联通路”。积极构建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应用型本科教育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紧密衔接的纵向通道,搭建专业人才成长的“立交桥”。

(七)加强从业人员职业培训。明确并强化企业用人、育人的双主体作用,引导企业建立完整的岗位规范和员工培训标准,坚持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企业应优先招收职业院校相关专业的毕业生,不能设置就业歧视政策。企业要支持员工通过职业培训提高职业素养和专业技能,逐步建立职业资格等级与工资待遇挂钩制度。鼓励企业依托职业院校建立职工培训中心或企业大学,重点开展专业技能培训、安全教育和诚信文化教育等,不断优化人才队伍的素质和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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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教育部办公厅(2016-9-13)
·国家邮政局关于加快长江经济带邮政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 国家邮政局(2016-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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