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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邮政局、教育部关于加快发展邮政行业职业教育的指导意见(3)

三、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八)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推进产教深度融合,遴选和推广一批国家级邮政、快递产教融合示范项目。鼓励职业院校与邮政、快递企业合作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实现校企联合培养、一体化育人。推行跨区域招生,按照教育部规定开展“中高职贯通”“专接本”等培养模式的试点。全面实行邮政、快递专业“双证书”制度,使学生在取得毕业证书的同时获得职业技能考试合格证书。对于已取得邮政、快递相应等级职业资格且符合条件的从业人员,可由职业院校按相关规定择优免试录取。

(九)推进职业院校示范专业点建设。各相关职业院校要围绕邮政业与电子商务、先进制造业、交通、金融等产业融合发展需要,突出专业特色,改造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模式,加强邮政、快递专业建设。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邮政管理部门要遴选和建设一批理念先进、特色鲜明、引领辐射作用强的国家级、省级职业院校邮政、快递专业建设示范点,在政策和经费上予以支持。

(十)健全课程教材体系。建立邮政行业职业标准与专业教学标准联动开发机制,推进专业设置、专业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相衔接。对接职业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岗位规范,制定专业教学标准、课程标准和顶岗实习标准等。鼓励职业院校借鉴、引入企业优质培训资源,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全国邮政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要加快邮政、快递专业教材开发,组织编制有关推荐教材书目,向全国重点推广。在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建设项目中,加大对邮政、快递专业教材建设的支持力度。

(十一)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建立健全普通高校、行业、企业、科研院所与职业院校协同培养教师的新机制,建设一批邮政、快递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实行邮政、快递相关专业教师五年一周期的全员培训,逐步加大国家级培训力度。鼓励企业建立教师实践基地,实行新任教师先实践、后上岗和教师定期实践制度。鼓励企业技术骨干到职业院校担任兼职教师,提高“双师型”专业教师比例。

(十二)推进邮政、快递专业实训基地建设。鼓励院校与企业联合建设兼具生产、教学和研发功能的实训基地,实现教学与生产过程的有效对接。对照企业岗位实际要求,跟踪企业技术进步,吸引企业全程参与高水平示范性实训基地建设。鼓励分区域、分专业群建设公共实训基地,推动实训装备和基地的合理配置和共建共享,提高使用效益。鼓励企业积极设立学生实习岗位,加强学生实习教学、管理和服务,突出做中学,做中教,强化实习的教学性和实践性,促进学以致用,用以促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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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教育部办公厅(2016-9-13)
·国家邮政局关于加快长江经济带邮政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 国家邮政局(2016-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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