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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教学厅[201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有关省、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部属各高等学校: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问题关乎社会安定稳定,一定要高度重视。要做好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工作,支持帮助学生们迈好走向社会的第一步。5月6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就业工作座谈会并作重要讲话,5月20日国务院召开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目前,正值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关键期,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务院会议要求,确保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水平不降低,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持续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各地各高校要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面向民营经济、小微企业,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充分发挥校园招聘主渠道作用,主动“走出去,请进来”,采取网上网下相结合,多渠道收集发布就业信息,办好各类招聘活动,确保校园招聘活动热度不减、数量提高。继续做好“特岗计划” “三支一扶” “西部计划” “大学生村官”等基层项目组织招募、政策落实、后续服务等工作,各地要结合实际,启动实施社区服务、健康养老等新项目。尚未制定鼓励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办法的省份,要在毕业生离校前出台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着力抓好大学生创新创业。各地各高校要将就业创业结合起来,释放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要把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作为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突破口,融入人才培养体系,健全课程体系,促进专业教育、实习实践等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要抓紧制定鼓励学生创新创业的学分转换、弹性学制、保留学籍休学创业等具体政策措施。要根据学生创新创业不同阶段的实际需求,不断提高指导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高校要加大在科技成果转化、场地建设、资金投入等方面的帮扶,开辟专门场地用于学生创新创业。做好“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培育建设。要在明晰科研成果产权前提下,支持在校学生带着科研成果创业,并提供实验室、实验设备等各类资源。要充分发挥校友等社会资源作用,多渠道为创新创业学生提供资金支持。要积极引导鼓励学生返乡创业,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为返乡创业的学生提供土地、资金、技术指导等方面的支持。要组织举办好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2016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通过各类大赛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热情。要做好全国高校创新创业总结宣传工作,提供各类学校可借鉴的典型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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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 教育部(2014-11-28)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实施三年百万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做好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09-6-19)
·关于进一步做好服务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 / 共青团中央(2005-4-10)
·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 /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2017-1-24)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促进就业规划的通知 / 国务院(2017-1-26)
·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 / 国务院(2017-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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