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教学厅[201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有关省、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部属各高等学校: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问题关乎社会安定稳定,一定要高度重视。要做好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工作,支持帮助学生们迈好走向社会的第一步。5月6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就业工作座谈会并作重要讲话,5月20日国务院召开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目前,正值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关键期,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务院会议要求,确保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水平不降低,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持续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各地各高校要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面向民营经济、小微企业,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充分发挥校园招聘主渠道作用,主动“走出去,请进来”,采取网上网下相结合,多渠道收集发布就业信息,办好各类招聘活动,确保校园招聘活动热度不减、数量提高。继续做好“特岗计划” “三支一扶” “西部计划” “大学生村官”等基层项目组织招募、政策落实、后续服务等工作,各地要结合实际,启动实施社区服务、健康养老等新项目。尚未制定鼓励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办法的省份,要在毕业生离校前出台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着力抓好大学生创新创业。各地各高校要将就业创业结合起来,释放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要把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作为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突破口,融入人才培养体系,健全课程体系,促进专业教育、实习实践等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要抓紧制定鼓励学生创新创业的学分转换、弹性学制、保留学籍休学创业等具体政策措施。要根据学生创新创业不同阶段的实际需求,不断提高指导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高校要加大在科技成果转化、场地建设、资金投入等方面的帮扶,开辟专门场地用于学生创新创业。做好“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培育建设。要在明晰科研成果产权前提下,支持在校学生带着科研成果创业,并提供实验室、实验设备等各类资源。要充分发挥校友等社会资源作用,多渠道为创新创业学生提供资金支持。要积极引导鼓励学生返乡创业,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为返乡创业的学生提供土地、资金、技术指导等方面的支持。要组织举办好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2016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通过各类大赛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热情。要做好全国高校创新创业总结宣传工作,提供各类学校可借鉴的典型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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