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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印发《关于减少井下作业人数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力的指导意见》的通知(3)

地方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辖区内煤矿减少井下作业人数工作的督促指导,引导煤矿企业积极采取多种措施进一步减少井下作业人数。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加大对单班入井人数在1000人以上煤矿的执法频次和力度,督促煤矿企业不断减少井下作业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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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做好煤矿安全监察随机抽查工作的实施意见 /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16-1-5)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的通知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2012-10-30)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2012年煤矿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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