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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网络安全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的意见(2)


四、强化网络安全师资队伍建设。积极创造条件,吸引和鼓励专业知识好、富有网络安全工作和教学经验的人员从事网络安全教学工作,聘请经验丰富的网络安全技术和管理专家、民间特殊人才担任兼职教师。鼓励高等院校有计划地组织网络安全专业教师赴网信企业、科研机构和国家机关合作科研或挂职。打破体制界限,让网络安全人才在政府、企业、智库间实现有序顺畅流动。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高等院校承担国家网络安全科研项目,吸引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网络安全教师参与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和工程。采取多种形式对高等院校网络安全专业教师开展在职培训。鼓励与国外大学、企业、科研机构在网络安全人才培养方面开展合作,不断提高在全球配置网络安全人才资源能力。支持高等院校大力引进国外网络安全领域高端人才,重点支持网络安全学科青年骨干教师出国培训进修。


五、推动高等院校与行业企业合作育人、协同创新。鼓励企业深度参与高等院校网络安全人才培养工作,从培养目标、课程设置、教材编制、实验室建设、实践教学、课题研究及联合培养基地等各个环节加强同高等院校的合作。推动高等院校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协同育人,定向培养网络安全人才,建设协同创新中心。支持高校网络安全相关专业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鼓励学生在校阶段积极参与创新创业,形成网络安全人才培养、技术创新、产业发展的良性生态链。


六、加强网络安全从业人员在职培训。建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网络安全工作人员培训制度,提升网络安全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专业技能。各种网络安全检查要将在职人员网络安全培训情况纳入检查内容。制定网络安全岗位分类规范及能力标准。鼓励并规范社会力量、网络安全企业开展网络安全人才培养和在职人员网络安全培训。


七、加强全民网络安全意识与技能培养。办好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充分利用网络、广播、电影电视、报刊杂志等多种平台,面向大众宣传网络安全常识,传播网络安全知识,培育网络安全文化。支持创作更多的高质量网络安全科普读物,开展多种形式的网络安全技能和知识竞赛。网络教育从孩子抓起,加强青少年网络素养教育,开展“网络安全知识进校园”行动,将网络安全纳入学校教育教学内容,促进学生依法上网、文明上网、安全上网。


八、完善网络安全人才培养配套措施。采取特殊政策,创新网络安全人才评价机制,以实际能力为衡量标准,不唯学历,不唯论文,不唯资历,突出专业性、创新性、实用性,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在重大改革项目中加大对网络安全学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的支持。建立灵活的网络安全人才激励机制,利用社会资金奖励网络安全优秀人才、优秀教师、优秀标准等,资助网络安全专业学生的学习生活,让作出贡献的人才有成就感、获得感。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鼓励支持网络安全科研人员参加国际学术交流活动,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影响力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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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办法 / 工业和信息化部(2010-1-21)
·关于印发《互联网网络安全信息通报实施办法》的通知 / 工业和信息化部(2009-4-13)
·国家网络空间安全战略 /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2016-12-27)
·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17-1-6)
·关于印发《一流网络安全学院建设示范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 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2017-8-8)
·网络安全审查办法 /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国家发展...(202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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