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行业规范企业监督管理办法(2)
4、被兼并,无独立法人资格的;
5、填报相关资料有重大弄虚作假行为的;
6、拒绝接受监督检查的;
7、不能保持符合《船舶行业规范条件》,并且拒绝整改或在规定期限内整改仍未达到要求的;
8、发生经相关政府部门认定的重大责任事故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9、发生其他不符合《船舶行业规范条件》要求的重大事项的。
第二十二条 对拟撤销规范企业公告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书面告知相关企业,听取企业的陈述和申辩。
相关企业在收到书面告知函之日起30日内,可书面提出陈述或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陈述和申辩。
第二十三条 被撤销规范企业公告的,原则上从被撤销之日起2年内,不得重新提出《船舶行业规范条件》公告申请。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6年10月1日起实施。
附件:1.船舶行业规范企业年度自查自评报告
2.船舶行业规范企业变更申请报告
附件1
船舶行业规范企业年度自查自评报告
企 业 名 称: (加盖公章)
填 报 人:
联 系 电 话:
上 报 日 期:
一、企业概况
(一)企业基本情况
请简要概述,并填报完成附表1“企业基本情况表”。
(二)企业变更情况
填报下表,并具体描述变更情况。
表1 企业变更情况一览表
类型 是否变更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所属地区或集团
注:需提供有关政府部门、中央企业集团的批准或备案文件
(三)证实性材料
1. 企业名称变更的证实性材料
2. 企业注册地址变更的证实性材料
3. 企业所属地区或集团变更的证实性材料
二、生产设施基本情况
概述企业生产设施与申报材料或上一年度变化情况,并填报完成附表2“主要生产设施情况表”。
三、建造技术能力
文字简要概述,并填报完成附表3—“建造技术能力指标表”。
四、科技研发与创新能力
填报下表,具体描述能力及其变化情况,并提供相关证实性材料。
表2 科技研发与创新能力变化情况表
内容 具体情况
研发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变化
上年度开展科技研发与创新项目
上年度取得研发成果及简要说明
上年度研发投入增减及审计报告
注:1、所有证实性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2、如不能提供要求的材料,须说明原因。
3、文字和附表均需要填写。
附表1
企业基本情况表
企业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 邮 编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金 (万元)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mail
登记注册类型
控股情况 国有控股□ 集体控股□ 私人控股□ 港澳台商控股□ 外商控股□
是否上市公司 A股□ B股□ H股□ 其他
是否通过相关认证 质量管理体系□ 环境管理体系□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能源管理体系□
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 其它__________ 银行信用
等级
现有职工人数 职工总人数: (人), 其中劳动派遣人员:(人)
上年度研发投入(万元) 上年度研发经费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
生产用地面积
(m2)
目前造船能力
(载重吨/年)
上年度造船完工量(载重吨)
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上年度利润
(万元)
上年度企业上缴税金总额(万元)
上年度企业资产总额(万元)
上年度企业净资产(万元)
附表2
主要生产设施情况表
生产设施名称 规格 竣工年份 最大设计
产品吨位
长(m) 宽(m) 深(m)
岸线 — — — —
船台 1 —
2 —
… —
船坞 1
2
…
舾装码头 —
生产设施名称 起重设施
类型 最大起吊能力
(吨) 竣工或购买年份 所配用的船台/船坞
船台/船坞起重设施 1
2
…
涂装设备 喷砂房: (间) 涂装房: (间)
说明:如不够可加页。
附表3 建造技术能力指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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