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行业规范企业监督管理办法(3)
序号 类别 项 目 名 称 企业实际值 备 注
1 信息化 企业资源计划(ERP)系统普及率(%)
2 数字化设计工具普及率(%)
3 关键工艺流程数控化率(%)
4 生产
技术 万元增加值综合能耗(吨标准煤/万元)
5 钢材综合利用率(%)
6 分段无余量制造率(%)
7 分段上船台(进坞)无余量搭载率(%)
8 下水(出坞)前舾装工程完整率(%)
9 焊接自动化和半自动化率(%)
10 涂敷系数
说明:以上指标均为企业的造船业务相关指标,其中对采暖区企业的综合能耗在计算时应扣除采暖部分的能耗。
附件2
船舶行业规范企业变更申请报告
企 业 名 称: (加盖公章)
填 报 人:
联 系 电 话:
申 报 日 期:
一、企业变更情况
类型 是否变更 变更内容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所属地区或集团
注:规范企业发生上述情况之一时,需进行变更申请。地方企业通过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申请,中央企业通过央企集团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申请,并抄送企业所在地的省级行业主管部门。
二、证实性材料
企业发生变更时需提供证实性材料。
注:所有证实性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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