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工作的指导意见(4)
(五)加强信息化基础工作
1.制定标准规范
我部将在2017年6月底前制定全国统一的公共就业服务信息指标体系,并相应建立指标完善和扩充机制。各地要遵照使用并严格执行部颁各项信息化技术标准规范,确保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中各类业务代码和信息标准的规范和统一,支持业务数据的互联互通。
2.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
各地要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在就业领域的应用,充分利用社会保障卡的电子凭证、信息记录、自助查询、待遇领取等功能,使其逐步替代《就业创业证》,成为劳动者办理就业失业登记、接受就业服务和享受各项就业扶持政策的主要身份凭证,并借助社会保障卡便捷享受公共就业服务。
3.加强安全体系建设
各地在推进信息化建设和应用的同时,务必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各个系统、网站、平台未经安全测试,一律不得上线运行。要认真排查数据采集、传输、存储、使用的每个环节以及网络的每个连接边界,切实采取访问控制、病毒木马等恶意程序防范、入侵检测等基础安全防护手段,堵塞安全漏洞,保护个人隐私,防止敏感信息泄漏,确保信息安全。要进一步完善安全防护措施,加强容灾系统建设,提高信息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理能力。
三、工作保障
(一)制度保障
各地要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应用、运行维护、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要建立考核机制,对各地市推进系统向省级集中过渡和加强系统应用等方面进行考核,切实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工作。
(二)队伍保障
各地要加强信息化综合管理机构能力建设,强化对建设人员的业务和技术培训,加快信息系统建设,保障技术运维。同时,还要加强对各相关业务处(室)、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工作人员的系统操作培训,不断提升信息系统应用能力。
(三)资金保障
各地要积极协调同级财政部门,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15〕 290号)中“就业补助资金中的就业创业服务补助重点支持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及维护等”的规定,落实好信息系统建设应用和运行维护经费。同时,还要统筹运用好“金保工程”二期项目和资金,加快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地要充分认识加快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将其作为新形势下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工作的“治本”之策,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一把手要亲自抓,统筹安排人力、物力、财力。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通力合作,切实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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