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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旅游局、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大力发展体育旅游的指导意见(3)

(六)建立人才培养体系。鼓励和支持各地大力发展体育旅游教育,支持有条件的体育院校和旅游院校设置体育旅游相关专业、在旅游管理专业中增设体育旅游方向或增加相应专业课程,加快培养体育旅游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服务技能人才。加强体育旅游从业人员培训,不断提高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鼓励体育旅游企业与体育、旅游类院校合作建立体育旅游实习实训基地。将体育旅游内容纳入导游培训体系。加强体育旅游产业发展理论和实践研究,鼓励各地组建体育旅游专家库和高技能人才库,引导院校和科研机构为体育旅游提供智力支持。

各级旅游和体育部门要增强对体育旅游发展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按照本意见要求,抓紧制定贯彻本意见的具体办法,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国家旅游局 国家体育总局

2016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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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的意见 / 国务院办公厅(2016-11-20)
·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旅游局关于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国家旅游局(2016-5-26)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 / 国务院办公厅(2016-2-4)
·国家旅游局、教育部关于加快发展现代旅游职业教育的指导意见 / 国家旅游局 教育部(2015-10-26)
·国家旅游局关于打击组织“不合理低价游”的意见 / 国家旅游局(2015-9-29)
·国家旅游局关于打击旅游活动中欺骗、强制购物行为的意见 / 国家旅游局(2015-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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