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旅游局、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大力发展体育旅游的指导意见(3)
(六)建立人才培养体系。鼓励和支持各地大力发展体育旅游教育,支持有条件的体育院校和旅游院校设置体育旅游相关专业、在旅游管理专业中增设体育旅游方向或增加相应专业课程,加快培养体育旅游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服务技能人才。加强体育旅游从业人员培训,不断提高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鼓励体育旅游企业与体育、旅游类院校合作建立体育旅游实习实训基地。将体育旅游内容纳入导游培训体系。加强体育旅游产业发展理论和实践研究,鼓励各地组建体育旅游专家库和高技能人才库,引导院校和科研机构为体育旅游提供智力支持。
各级旅游和体育部门要增强对体育旅游发展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按照本意见要求,抓紧制定贯彻本意见的具体办法,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国家旅游局 国家体育总局
2016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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