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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省级空间规划试点方案》(2)
——设计一个信息平台。研究提出基于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的规划基础数据转换办法,以及有利于空间开发数字化管控和项目审批核准并联运行的规划信息管理平台设计方案。
——提出一套改革建议。研究提出规划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和相关法律法规立改废释的具体建议。
(四)试点范围。在海南、宁夏试点基础上,综合考虑地方现有工作基础和相关条件,将吉林、浙江、福建、江西、河南、广西、贵州等纳入试点范围,共9个省份。
二、主要任务
(一)明晰规划思路。遵循国土开发与承载能力相匹配、集聚开发与均衡发展相协调、分类保护与综合整治相促进、资源节约与环境友好相统一的理念和方法,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优化空间组织和结构布局,提高发展质量和资源利用效率,形成可持续发展的美丽国土空间。
(二)统一规划基础。统一规划期限,空间规划期限设定为2030年。统一基础数据,完成各类空间基础数据坐标转换,建立空间规划基础数据库。统一用地分类,系统整合《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等,形成空间规划用地分类标准。统一目标指标,综合各类空间性规划核心管控要求,科学设计空间规划目标指标体系。统一管控分区,以“三区三线”为基础,整合形成协调一致的空间管控分区。
(三)开展基础评价。开展陆海全覆盖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基础评价和针对不同主体功能定位的差异化专项评价,以及国土空间开发网格化适宜性评价。结合现状地表分区、土地权属,分析并找出需要生态保护、利于农业生产、适宜城镇发展的单元地块,划分适宜等级并合理确定规模,为划定“三区三线”奠定基础。将环境影响评价作为优化空间布局的重要技术方法,增强空间规划的环境合理性和协调性。
(四)绘制规划底图。根据不同主体功能定位,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产业布局、人口集聚趋势,以及永久基本农田、各类自然保护地、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保护等底线要求,科学测算城镇、农业、生态三类空间比例和开发强度指标。采取自上而下(省级层面向市县层面下达管控指标和要求)和自下而上(市县层面分解落实指标要求并报省级层面统筹校验汇总)相结合的方式,按照严格保护、宁多勿少原则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按照最大程度保护生态安全、构建生态屏障的要求划定生态空间;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统筹考虑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需要,划定农业空间;按照基础评价结果和开发强度控制要求,兼顾城镇布局和功能优化的弹性需要,从严划定城镇开发边界,有效管控城镇空间。以“三区三线”为载体,合理整合协调各部门空间管控手段,绘制形成空间规划底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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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众创空间发展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 / 国务院办公厅(2016-2-14)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 / 国务院办公厅(2015-3-2)
·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14-9-29)
·关于加快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全面推广应用的通知 /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2013-6-7)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13-5-20)
·关于发布《地理空间框架基本规定》等3项测绘行业标准的通知 / 国家测绘局(2009-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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