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图书馆>>新法规速递>>正文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十三五”全国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规划的通知(2)
  (三)不断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项目、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国民营养计划等为重要抓手,充分整合卫生计生系统健康促进与教育资源,利用好健康中国行、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婚育新风进万家、卫生应急“五进”活动等平台,普及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促进健康生活方式形成。充分发挥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主力军作用,特别要发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等基层卫生计生机构主阵地作用,提供覆盖城乡所有居民的健康教育服务,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均等化,提升全国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四)深入推进健康文化建设。广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维护促进人民健康的重大战略和方针政策,宣传健康中国建设的重大意义、总体战略、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加强正面宣传、舆论引导和典型报道,增强社会公众对健康中国建设的深刻认识。推进以良好的身体素质、精神风貌、生活环境和社会氛围为主要特征的健康文化建设,在全社会倡导形成积极向上的精神追求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力量的优势与作用,调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群众参与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建立健全多层次、多元化的工作格局,使促进健康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和自觉行动。
  五、专项行动
  (一)健康影响评价评估专项行动。积极协助各部门建立并实施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开发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工具,组织开展相关人员培训,配合各部门系统评估各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策对健康的影响。到“十三五”末期实现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以省为单位全覆盖。加强健康危险因素监测与评价,重点围绕健康环境、健康社会、健康服务、健康人群、健康文化等领域,推动做好完善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开展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保障饮用水安全、加强农村改水改厕、改善环境质量、构建公共安全保障体系等工作。
  (二)健康素养促进行动。打造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品牌,推进健康促进县区、健康社区、健康家庭建设。继续开展健康中国行活动,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为核心,重点围绕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控烟限酒、心理健康、减少不安全性行为和毒品危害等主题,全面提升城乡居民在科学健康观、传染病防治、慢性病防治、安全与急救、基本医疗、健康信息获取等方面的素养。针对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流动人口、贫困人口等重点人群,开展符合其特点的健康素养促进活动。注重发挥医生、教师、公务员等重点人群在全民健康素养促进中的示范和引领作用。建立覆盖县区的健康素养和烟草流行监测系统,不断完善监测手段和方法,定期开展监测,为健康相关政策制定和策略调整提供依据。加强健康促进与教育对人群健康影响的实证性研究。结合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发展和公众获取信息途径多元化特点,加大对健康素养促进适宜技术和用品的研究开发力度,提高健康教育服务的可及性和有效性。
  (三)健康科普专项行动。建立卫生计生主管部门与新闻媒体主管部门协作机制,指导各地加强健康科普平台建设,重点办好省级健康类节目和栏目,规范健康科普工作,打造权威健康科普平台。积极推进健康科普示范和特色基地建设开发,评选和推广优秀科普作品,培养健康科普人才。建立健康知识和技能核心信息发布制度,建设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为相关机构提供权威的专家和信息资源。配合制定媒体健康科普工作规范和指南,加强媒体从业人员培训和交流,鼓励和引导各类媒体制作、播放健康公益广告,办好养生保健类节目和栏目,促进媒体健康科普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加强健康科普舆情监测,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和公众科学理性应对健康风险因素。充分利用互联网、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以及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技术传播健康知识,提高健康教育的针对性、精准性和实效性。
  (四)控烟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控烟宣传教育,创新烟草控制大众传播的形式和内容,提高公众对烟草危害的正确认识,促进形成不吸烟、不敬烟、不送烟的良好社会风尚。推进公共场所控烟工作,努力建设无烟环境,推动无烟环境立法,强化公共场所控烟主体责任和监督执法,逐步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深入开展建设无烟卫生计生系统工作,发挥卫生计生系统示范带头作用。强化戒烟咨询热线和戒烟门诊等服务,提高戒烟干预能力。推动相关部门加大控烟力度,运用价格、税收、法律等手段提高控烟成效。
  (五)健康促进与教育体系建设工程。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协调编制、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制定健康促进与教育体系建设和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以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为龙头,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为基础,以国家健康医疗开放大学为平台,以学校、机关、社区、企事业单位健康教育职能部门为延伸的健康促进与教育体系。进一步理顺管理机制,形成统一归口、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加快推进各级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建设,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充实人员力量,改善工作条件,基于省、地市、县三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设专业化信息系统,强化健康信息规范共享,提升服务能力。建设国家、省、地市、县级健康教育基地。推进12320卫生热线建设。在县、乡、村级卫生计生服务机构明确承担健康教育任务,因地制宜推行基层计划生育专干转岗培训承担健康教育职能,大力培养城乡健康指导员,加强基层健康促进与教育服务力量。

总共3页  [1] 2 [3] 
上一页  下一页  

相关法规: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十三五”生物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6-12-30)
·教育部关于加强“十三五”期间教育对口支援西藏和四省藏区工作的意见 / 教育部(2016-12-29)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的通知 / 国务院(2016-12-27)
·水利部等9部门关于印发《“十三五”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水利部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等(2016-12-27)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的通知 / 国务院(2016-12-27)
·关于印发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部 ...(2016-12-23)
·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 国务院(2017-1-10)
===============================
声明:本法规由《法律图书馆》网站
(http://www.law-lib.com)免费提供.
仅供学术研究参考使用,
请与正式出版物或发文原件核对后使用。
===============================
手机法律图书馆>>导航>>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