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十三五”全国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规划的通知(3)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健康促进与教育作为卫生与健康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列入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强化与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充分整合系统内资源,加强顶层设计,制定本地区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规划,完善考核机制和问责制度,做好各项任务的实施落实工作。
(二)加大经费保障。推动政府将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将必要的健康促进与教育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按规定保障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和健康促进工作网络的人员经费、发展建设和业务经费。确保中央补助地方的健康促进与教育经费落实到位,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做好实施监测。建立常态化、经常化的督导考核和监测评价机制,制定规划任务分工方案和监测评估方案,并对实施进度和效果进行年度监测与评估,适时对目标任务进行必要调整。对实施规划中好的做法和典型经验,要及时总结,积极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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