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程建设标准涉及专利管理办法》的通知(2)
第二十条 标准实施过程中,涉及专利实施许可费问题,由标准使用人与专利权人或者专利申请人依据签署的专利实施许可声明协商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在标准制修订过程中引用涉及专利的标准条款时,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三章的规定,由标准第一起草单位办理专利实施许可声明。
第二十二条 工程建设团体标准的立项、编制、实施过程中涉及专利相关事项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2017年6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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