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图书馆>>新法规速递>>正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三五”行动计划的通知(5)
五、督导与评估
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要制订本行动计划督导与评估方案,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督导检查,在“十三五”末组织或委托第三方开展评估工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对本行动计划实施进展、质量和成效进行督导与评估,将重点任务落实情况作为督查督办的重要事项,确保本行动计划各项任务得到贯彻落实。
总共5页  [1] [2] [3] [4] 5 
上一页  

相关法规: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暴露感染艾滋病病毒处理程序规定的通知 /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2015-7-8)
·关于建立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的通知 /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财政...(2015-7-6)
·关于进一步落实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医疗教育和生活保障等政策措施的通知 /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2014-12-21)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修订艾滋病患者免费抗病毒治疗标准的通知 /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2014-4-18)
·关于进一步推进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国家...(2013-11-30)
===============================
声明:本法规由《法律图书馆》网站
(http://www.law-lib.com)免费提供.
仅供学术研究参考使用,
请与正式出版物或发文原件核对后使用。
===============================
手机法律图书馆>>导航>>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