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国债做市支持操作现场管理办法》的通知(2)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操作现场如发生本办法规定情形之外的其他情况,由财政部操作现场人员商中国人民银行操作现场人员采取措施处理。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
附:1.××年国债做市支持操作现场人员名单
2.××年国债做市支持操作现场情况记录表
附1:
××年国债做市支持操作现场人员名单
单位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国债做市支持业务联系人信息
姓名 联系电话
国债做市支持操作现场人员信息
1 姓名 部门
固定电话 手机
2 姓名 部门
固定电话 手机
3 姓名 部门
固定电话 手机
4 姓名 部门
固定电话 手机
5 姓名 部门
固定电话 手机
备注
本表格内容真实、有效、完整。
(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注:1. 国债做市支持操作现场工作人员派出单位应于每年年初确定当年操作现场人员名单,名单有效期至当年12月31日。
2.如需提交多名操作现场工作人员,可自行对操作现场人员信息一栏进行添加,填写信息格式须保持一致。
3.名单如有调整,应及时更新。
4.本表格填写完毕并加盖公章后,请邮寄至:
上海市浦东新区张东路1387号30栋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市场二部(邮编:201203)
附2:
××年国债做市支持操作现场情况记录表
操作日期: 年 日
债券:
单位 姓名 进入时间 竞价期间离开情况 手机已交 固定电话使用情况
打出 接听
时间 事由 时间 事由
财政部操作现场人员签字: 中国人民银行操作现场人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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