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优质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
国铁工程监〔2017〕8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铁路建设工程质量,推动技术创新,鼓励广大铁路参建人员精心勘察、精心设计、精心施工,创建优秀勘察设计成果和优质工程,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铁路优质工程(勘察设计)奖分为铁路优质工程奖、铁路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其中铁路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包括优秀工程勘察、优秀工程设计、优秀工程标准设计、优秀工程设计软件四项内容。
第三条 铁路优质工程奖设一、二等奖,铁路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设一、二、三等奖。
第四条 铁路优质工程(勘察设计)奖每两年评选一次,逢双数年进行评选。
第五条 铁路优质工程(勘察设计)奖是全国铁路建设行业优质工程最高奖,评选对象为铁路建设工程及其勘察、设计和标准设计、设计软件等。
第六条 铁路优质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坚持科学、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七条 铁路优质工程奖申报条件:
(一)申报项目必须竣工验收(或初步验收)合格,并经一年以上运营检验。
(二)申报工程应包括该工程的所有设施、设备及附属构筑物。
(三)申报工程应当在开工前制定创优规划,并按规划组织实施。
(四)申报项目必须是申报单位评选出的优质工程项目。
(五)申报项目规模:
1.综合工程。
(1)新建铁路:一次建成、连续长度不少于30公里的单线铁路,或一次建成、连续长度不少于20公里的双线(多线)铁路。
(2)改建铁路:连续长度不少于80公里。
(3)新建站(段):新建大型客运站、编组站、集装箱中心站、动车段。
2.单项工程。
(1)全长1000米(含)以上的特大桥。
(2)全长3000米(含)以上的单线隧道,2000米(含)以上的双线隧道,1000米(含)以上的多线隧道。
(3)特殊设计的连续长度1000米(含)以上的路基工程,采用新技术的500米(含)以上的大型防护工程(如挡墙、护坡、护岸等)。
(4)线路长度100公里(含)以上的轨道、电气化、通信、信号、电力工程。
(5)达不到前述规模,但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结构,科技含量高,具有推广价值和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其他铁路工程项目。
(六)下列工程不得申报:
1.在建设过程中,发生过质量事故、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以及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其他事件的。
2.运营期间发现存在质量缺陷、质量安全隐患的。
3.有转包、违法分包行为的。
4.因申报单位原因拖欠工程款或农民工工资的。
5.正式竣工验收三年后的。
6.不适宜公开申报或无法检查的。
第八条 铁路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优秀工程勘察)申报条件:
(一)申报项目必须竣工验收(或初步验收)合格,并经一年以上运营检验。
(二)申报项目必须是申报单位评选出的优秀工程勘察项目。
(三)申报项目规模:
1.长度50公里以上线路或编组站的工程测量。
2.地质条件复杂的线路、区段站(含)以上站场、特大桥、深水桥、3公里及以上隧道和单体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及以上车站站房,大型不良地质工点或特殊地质工点勘察。
3.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水源工程。
4.规模较小,但技术难度大、有特色的勘察成果。
(四)下列项目不得申报:
1.勘察期间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勘察质量事故的。
2.建设期间因勘察不当导致重大设计变更的,发生与勘察有关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较大及以上等级工程质量事故的。
3.运营期间发生与勘察有关的铁路交通事故的。
第九条 铁路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优秀工程设计)申报条件:
(一)申报项目必须竣工验收(或初步验收)合格,并经一年以上运营检验。
(二)申报项目必须是申报单位评选出的优秀工程设计项目。
(三)申报项目规模:
1.综合工程设计。
(1)新建铁路正线长度不少于50公里,改建铁路正线长度不少于100公里。
(2)新建或改建规模在50%以上的铁路枢纽、编组站、区段站、客运站、动车段。
2.单项工程设计。
(1)单跨80米(含)以上、墩高60米(含)以上或水深6米(含)以上的特大桥。
(2)地质条件复杂的3公里(含)以上隧道。
(3)特殊设计的连续长度1000米(含)以上的路基工程,采用新技术的500米(含)以上的大型防护工程(如挡墙、护坡、护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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