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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3)
  (五)对已发现不一致或有明显错误的信息资源,不及时校核的;
  (六)对共享获得的信息资源管理失控,致使出现滥用、非授权使用、未经许可的扩散以及泄漏的;
  (七)未经提供部门授权,擅自将共享信息资源转让给第三方或用于其他目的的;
  (八)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部科技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涉及政务内网信息资源共享有关规定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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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2017-4-17)
·国务院关于印发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国务院(2016-9-5)
·文化部关于印发《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十二五”规划纲要》的通知 / 文化部(2013-1-30)
·关于印发《促进国家重点实验室与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军工和军队重大试验设施与国家重大科技基础... / 科学技术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2018-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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