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图书馆>>新法规速递>>正文
国务院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试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3)

30


耐火材料


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31


建筑钢管脚手架扣件


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32


建筑防水卷材


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33


危险化学品


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34


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


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35


汽车制动液


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36


人造板


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37


化肥


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38


直接接触食品的材料等相关产品


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总共3页  [1] [2] 3 
上一页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4-4-21)
·关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 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1-1-12)
·质检总局关于发布《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简化审批程序工作细则》的公告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7-10-27)
===============================
声明:本法规由《法律图书馆》网站
(http://www.law-lib.com)免费提供.
仅供学术研究参考使用,
请与正式出版物或发文原件核对后使用。
===============================
手机法律图书馆>>导航>>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