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图书馆>>新法规速递>>正文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开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的通知(2)

  (三)加强政策保障。试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要结合工作实际,争取党委政法委、财政等部门的支持配合,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公证机构参与司法辅助事务,为试点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场地、设施等,保障试点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推动制度完善。各级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对试点情况的跟踪和指导,加强工作协调和督促检查,认真总结推广试点工作的经验做法。2018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会同司法部总结经验,全面评估试点工作的实际效果,积极推动有关规章制度修订完善。

  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部

  2017年6月29日

总共2页  [1] 2 
上一页  

相关法规:
·关于推进公证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工作的意见 / 司法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2017-7-13)
·司法部关于进一步拓展创新公证业务领域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 / 司法部(2017-7-5)
·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办理公证“最多跑一次”试点工作的通知 / 司法部办公厅(2017-7-3)
·关于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加强公证服务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通知 / 司法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2017-6-16)
·司法部关于公证执业“五不准”的通知 / 司法部(2017-8-14)
===============================
声明:本法规由《法律图书馆》网站
(http://www.law-lib.com)免费提供.
仅供学术研究参考使用,
请与正式出版物或发文原件核对后使用。
===============================
手机法律图书馆>>导航>>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