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科技部关于印发《“十三五”全国司法行政科技创新规划》的通知(4)
(二)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科技含量
1.以科技成果引领智慧司法行政技术装备发展
围绕监所安全、高风险人员管控、戒毒医疗、司法鉴定和社会矛盾调解等领域的重大科技需求,加大智能监所装备、戒毒戒治装备、社区矫正装备、监所警察执法保障装备、人民调解业务装备、司法鉴定装备等的研发,研究制定司法行政技术装备质量管理与推广应用办法,强化装备质量控制,规范装备推广应用,为司法行政执法管理和处置突发事件提供科技支撑。
(1)智能监所装备。开展监所智能图像分析系统、无线信号侦测干扰系统、智能监所传感器设备、生命体征监测智能可穿戴设备、服刑人员智能监管系统、外出服刑人员押解智能管控等一系列装备研制。
(2)戒毒戒治装备。开展戒毒人员心理特征分析、毒瘾戒护、诊疗、康复、吸毒人员快速检测、毒品快速侦测等一系列装备研制。
(3)社区矫正装备。开展社区服刑人员智能电子监管和基于县(区)社区矫正中心、司法所的社区矫正执法装备,以及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管理所需装备研制。
(4)监所警察执法保障装备。开展监所警察训练数据采集穿戴设备、警务移动智能终端、虚拟现实和增强现实执法训练系统等一系列装备研制。
(5)人民调解业务装备。开展人民调解智能终端等一系列装备研制。
(6)司法鉴定装备。开展智能法医学生物鉴定、新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快速检测、事故成因鉴定等一系列装备研制。
2.构建智慧司法行政应用支撑平台
适应智慧司法行政知识及应用的数据共享和能力开放的需要,提高信息有效利用与协同共享,构建智能化运行支撑、大数据服务、协同执法等平台体系,加强平台研制质量控制,推动平台应用,完善平台应用开发、集成、服务标准规范,为智慧司法行政应用提供精准化、智能化、高效能的技术支撑。
(1)智能化运行支撑平台。制定智能化司法行政应用开发与集成标准规范,研发智能司法行政业务应用平台,开发司法部课题管理平台,建立基于人工智能的司法行政指挥调度平台,构建智能法行政运行支撑平台。
(2)大数据服务平台。研发司法行政大数据应用平台和知识模型与知识管理共享平台,构建司法行政领域知识库、循证矫正和戒治案例知识库、法律援助案例知识库、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案例知识库。
(3)协同执法平台。构建司法行政跨区域协同机制、标准与规范体系,开展跨区域罪犯押解联合执法技术、监所服刑人员远程会见帮教和监所信息远程公开管控技术、跨区域联合执法指挥技术研究,构建司法行政跨区域联合执法平台以及检察院、法院、司法行政协同办案平台。
3. 统筹布局司法行政研究人才与基地建设
加强“项目—人才—基地”综合规划与建设,建设布局合理、功能互补、特色鲜明、辐射和带动作用强的司法行政科技领域的监管安防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戒毒科技研究基地、社区矫正科技研究基地、司法鉴定重点实验室、司法行政大数据重点实验室等科研场所。
(1)监管安防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瞄准监管安防技术领域发展前沿与应用创新,开展监管安防技术标准规范研究,开展关键技术装备试验、检验、测试和应用培训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合作,联合进行关键技术与装备攻关。
(2)戒毒科技研究基地。建设集戒毒科研、戒毒临床医疗、心理干预治疗于一体的戒毒科学研究基地,开展远程戒毒诊疗试点工作,建立与有戒毒戒治、医学诊疗、心理诊治、生物医药等专业的高等院校合作,实现教育戒治关键技术突破。
(3)社区矫正科技研究基地。建设社区矫正科技研究基地,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监督管理教育矫正以及社区服刑人员社会状态多部门协同监测与分析、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风险预警等关键技术研究,构建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的要素关联模型,以及社区服刑人员危险因素干预模型,推进社区服刑人员实时精确定位、社区服刑人员行为特征实时监测等装备,以及社区服刑人员风险评估、社区服刑人员心理测查、社区矫正质量评测工具研发。
(4)司法鉴定重点实验室。建设司法鉴定重点实验室,开展法医、物证、声像资料司法鉴定重点研究,以提升司法鉴定技术水平和行业服务能力为目的,瞄准司法鉴定领域的发展前沿,开展司法鉴定领域的应用基础研究和新技术、新方法、新标准的研发,形成多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和国际影响的代表性研究成果。
(5)司法行政大数据重点实验室。建设司法行政大数据重点实验室,围绕司法行政大数据顶层设计、大数据基础信息平台、大数据应用支撑平台、业务大数据融合建模等司法行政大数据前瞻性创新开展研究,提升司法行政管理效能和科学决策水平,提升司法行政便民服务水平,提升司法行政执法执业公信力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能力。
(6)创新人才梯队建设。强化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着力发现、培养、集聚司法行政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加强高端司法行政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提升司法行政创新能力。通过建立长效的队伍机制,推进人才队伍稳定发展,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构建“大人才”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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