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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支持山西省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的意见(3)
(七)实施产业转型升级行动。深入实施“中国制造2025”,加快信息化与工业化两化深度融合,推进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支持山西省开展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重点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轨道交通、新能源汽车、新材料、航空航天、生物医药、文化旅游等新兴产业和先进产品。支持开展传统产业绿色改造,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培育发展一批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和绿色产业链。支持山西省开展大数据创新应用,推动大数据产业发展。支持运城市建设铝镁合金产业基地。加快推进航空测绘、通用航空、航空仪表等航空航天产业发展。积极推进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推动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打造文化旅游支柱产业,支持有条件的市县创建国家级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建设省域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支持大同市建设综合康养产业区。
(八)建立新兴产业培育扶持机制。国家在重大生产力布局特别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时给予山西省重点倾斜。支持山西省老工业城市创新创业能力建设,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支持山西省创建智能制造创新中心和铝镁合金、碳纤维等新材料创新中心。支持山西省主动对接京津冀等东部省市,探索建立合作机制,开展互派干部挂职交流和定向培训,学习东部地区培育发展新兴产业的先进经验和做法。
(九)完善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政策体系。依托山西省要素资源优势,实施现代煤化工升级示范工程。开展“煤—电—铝—材”一体化改革试点,推动铝工业转型升级。积极支持山西省军民深度融合创新发展工作。鼓励山西省探索创新国防科技成果就地转移转化管理办法及利益分配政策机制。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展特色、精品农业,打造山西“农谷”综合性、专业性科创中心,鼓励山西杂粮生产大县争创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完善和推广有机旱作农业,将有机旱作农业打造成现代农业的重要品牌。建设优质杂粮产地交易市场和中药材交易中心。
三、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新旧动能接续转换
(十)增强协同创新能力。实施国家技术创新工程,加快推进能源技术革命。通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中央财政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等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山西省科技创新。在大科学装置等重大创新基础设施布局上给予山西省重点倾斜,推动在山西省布局科技创新基地,提升科技创新服务转型发展的能力。鼓励山西省实施企业技术创新重点项目计划,开展区域骨干企业创新转型试点,创建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推动太原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支持具有较好基础的城市创建创新型城市。支持企业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专利池,推动形成标准必要专利。推行科技创新券、鼓励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发展一批主营业务突出、竞争力强、成长性好、专注于细分市场的专业化“小巨人”企业。培育壮大天使投资、创业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满足不同发展阶段和特点的创新型企业融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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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众创空间发展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 / 国务院办公厅(2016-2-14)
·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职业院校服务经济转型升级面向行业企业开展职工继续教育的意见 / 教育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5-6-18)
·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规划(2010-2020年...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林业局(2010-12-16)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设立山西省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通知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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