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支持山西省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的意见(5)
(二十九)加大支持力度。国务院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对本意见涉及的重大事项抓紧制定细化方案和具体措施,逐条抓好落实。对一些关系全局、综合性强的改革发展举措,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系统研究、整体设计、联合攻关。因地制宜将山西省纳入有关部门已启动或拟开展的重大改革试点范围,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及时解决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
(三十)强化指导协调。国家发展改革委要加强对山西省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督促推进和检查评估,适时总结并推广重大关键性、标志性改革经验,重大改革进展情况和问题及时报告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山西省要加强舆论引导,积极营造支持山西省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的良好氛围。
国务院
2017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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