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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改革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交运发〔2017〕1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工作部署,积极推进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政策落地实施,促进解决当前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考试针对性、实用性,同时符合驾驶员从业基本要求,确保行业服务水平,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3号)有关规定,现就改革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改革考试模式

  (一)实行“两考合一”。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全国公共科目考试与区域科目(包括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考试实行“两考合一”,即将两个考试科目在一次考试中完成。从业资格考试试题满分为100分,全国公共科目考试试题和区域科目考试试题各占50分,两个科目均得分40分及以上为合格。

  (二)调整试题数量和形式。全国公共科目试题数量由85道调整为50道,考试题型由三类调整为两类,修订后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全国公共科目考试大纲》见附件1。区域科目考试试题数量与分值由各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区域科目考试确需设置实际操作项目的,其分数占区域科目考试总分的比例不得高于50%。

  (三)做好工作衔接。全国公共科目考试为40分及以上的从业人员异地就业时,免考全国公共科目,只参加当地区域科目考试,得分40分及以上为合格。在本通知执行之日前,按照满分百分制组织全国公共科目考试的考试成绩仍然有效,按50%折算分数。

  二、优化题库试题

  (四)精简试题数量。调整公共科目考试题库试题数量,题库试题数量与试卷试题数量比例不超过10:1,由1200道调整为500道。区域科目考试题库由各地依据实际情况进行优化完善。

  (五)优化试题内容。从业资格考试内容应立足于出租汽车驾驶员的基本要求和职业特点,突出安全和服务方面的应知应会知识,避免出现与出租汽车运营服务基本要求不密切或者难度过大的内容,试题应当简洁明了、通俗易懂,并定期更新题库。

  修订后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全国公共科目考试题库》见附件2。

  三、公开考试题库

  (六)多渠道公开考试题库。全国公共科目考试题库和区域科目考试题库均向社会公开。全国公共科目考试题库(含试题答案)由交通运输部在交通运输部官方网站公开,同步在交通职业资格网(www.jtzyzg.org.cn)启用全国公共科目在线测试平台,考生可登录平台查看试题、组卷自测。区域科目考试题库(含试题答案)由各城市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在部门政务网站或从业资格考试报名网站公开,并设置全国公共科目在线测试平台的链接。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启用本地区域科目在线测试平台,为考生创造良好备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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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出租汽车驾驶员背景核查与监管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2018-3-4)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的通知 / 交通运输部(2018-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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