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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3)

基础电信企业、域名机构、互联网企业负责本单位网络安全突发事件预防、监测、报告和应急处置工作,为其他单位的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对提供技术支持。

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中国软件评测中心、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统称网络安全专业机构)负责监测、报告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和预警信息,为应急工作提供决策支持和技术支撑。

鼓励网络安全企业支撑参与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3.事件分级



根据社会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分为四级:特别重大事件、重大事件、较大事件、一般事件。



3.1特别重大事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网络安全事件:

(1)全国范围大量互联网用户无法正常上网;



(2).CN国家顶级域名系统解析效率大幅下降;



(3)1亿以上互联网用户信息泄露;



(4)网络病毒在全国范围大面积爆发;



(5)其他造成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危害或影响的网络安全事件。



3.2重大事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网络安全事件:



(1)多个省大量互联网用户无法正常上网;



(2)在全国范围有影响力的网站或平台访问出现严重异常;



(3)大型域名解析系统访问出现严重异常;



(4)1千万以上互联网用户信息泄露;



(5)网络病毒在多个省范围内大面积爆发;


(6)其他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危害或影响的网络安全事件。



3.3较大事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网络安全事件:



(1)1个省内大量互联网用户无法正常上网;



(2)在省内有影响力的网站或平台访问出现严重异常;



(3)1百万以上互联网用户信息泄露;



(4)网络病毒在1个省范围内大面积爆发;



(5)其他造成或可能造成较大危害或影响的网络安全事件。



3.4一般事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网络安全事件:



(1)1个地市大量互联网用户无法正常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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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威胁监测与处置办法》的通知 / 工业和信息化部(2017-8-9)
·中央网信办关于印发《国家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 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2017-1-10)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6-11-7)
·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办法 / 工业和信息化部(2010-1-21)
·关于印发《互联网网络安全信息通报实施办法》的通知 / 工业和信息化部(2009-4-13)
·网络安全审查办法 /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国家发展...(202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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